Page 153 - 《社会》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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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4

       当亚当·斯密和米德用个体的“同情心”来构建市场的基础时,莫
   斯和波兰尼则在个体的构成中纳入与“它”的交换关系,由此,他们都将
   “关系”置于个体自由的核心,从而为我们开启了对个体和自由的别样
   理解。可以想见,以这样的个体自由为基础创造的市场,将完全不同于
   基于功利主义个体的市场。通过扩展个人和社会的概念边界,莫斯和
   波兰尼实际上为现代社会开出了处方。
       在波兰尼看来,良性的社会应当建立在自由、中间团体和工业文明
   三个基础之上。其中,自由的关键在于人性的完整和社会的道德,这具
   体表现为:首先,一个“保障自由的具体制度”,它既追求合作、和谐,也
   具有对抗性和竞争性,自由意味着一个普遍的、允许有多元思想表达
   的、受习俗和法律保护的多样性(波兰尼, 2017 : 49-50 );第二,波兰尼
   认为中间团体是构建社会主义的关键,社会“本质上是一个由各机构团
   结一致实现各自功能的自然有机体过程”。基于日常生活的需求(或功
   能),个体形成了协会,如工会、合作社、教会、社区组织、市政委员会以
   及国家,个人在这些协会的中介下参与日常生活。对波兰尼而言,这样
   的基尔特社会主义或工团社会主义提供了一种机制,让整个社会来决
   定是否消费和生产(戴尔, 2017 : 106-108 );最后,正是因为在工业社会
   的各种社会机构和协会之中,诸多个体在集体实践中可能增进对个体
   之间真正关系的具体理解,生成“社会知识”,即作为有意识的社会成员
   对其他个体截然不同的需求的意识,设身处地地考虑其他人的情况,对
   他人的需求与无效劳动感同身受(戴尔, 2017 : 115-116 )。所以,工业
   文明的内在趋势有助于这种“将共同体视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主义式发
   展(布洛克、萨默斯, 2008 )。
       在这里,波兰尼所表达的自由与莫斯类似,是承载义务的自由,是
   对他人充分承认和依赖的自由,而自由和道德的实现途径,是通过工业
   社会的行业协会或职业群体实现的工团社会主义。莫斯给出的处方与

   此惊人的相似:在资本主义语境之下,有必要建立一定数量的以职业群
   体为代表的亚群体,作为个人无政府主义与国家集权之间的一个中间
   力量(福尼耶, 2013 : 321 )。而莫斯正是在他推崇的互助保险、合作社中
   发现了这种工团社会主义,通过改革消费、生产和所有权制度的方式进
   行“来自下面的经济运动”(福尼耶, 2013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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