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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2
制,展现出中国治理体系极强的自我更新能力。需要指出的是,“正式
运作”并不是对“非正式运作”的取代,而是对其前端机制的一种补充。
本文所述的制度硬化的三个层次只是对此的初步描述,还不能囊括其
中所有的机制,如其如何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内部、与高强度的行政动员
有何深刻关联等,仍需要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此外,从治理的另一面来看,这种权力空间的正式化建构还为我们
所关心的“社会的生产”问题带来一个值得深思的悖论:从案例中可见,
尽管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强调阳光公开、政策刚性,权力的任意性、不透
明性看似减少了,但从社会参与来看,独立于国家意志的社会表达却似
乎更不可能了,例如签约比例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居民是否决
定搬迁的自主权。 20 换言之,独立于国家意志的社会部分,其表达能力
似乎并没有因程序的规范化、正式化而发展,反而恰恰因程序上的“正
式化”“规范化”而 被 瓦 解。那 么,这种 法制 化、规范化 究竟是“目的”
( 犲狀犱 )还是“手段”( 犿犲犪狀狊 )?是不是如本文所展现的制度硬化一样,是
一种以“正式化”的方式再度生产权力运作空间的尝试?
进一步来讲,若将此案例置于历史脉络下与前一阶段的模式一并
考察,隐约可见国家与社会之间持续形塑、互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推
进过程。这种正式化的、有节制的、向自身内部拓展的权力形式,在一
定程度上可视为对前一阶段频发的社会抗议的回应,其最终目的在于
将权力运作空间以一种更隐蔽、更远离社会的方式建构出来,以使同样
充满智慧的社会成员无法借用,在本案例中体现为将其隐藏在自身的
组织化行为之中。这也是权力实践的狡黠之处。就此而言,也可以使
研究者对治理的考察跳出政府内部,看到其与外部环境相互建构的动
态历史过程。
参考文献( 犚犲犳犲狉犲狀犮犲狊 )
陈映芳 .2013. “违规”的空间[ 犑 ] . 社会学研究( 3 ): 162-182.
董海军 .2008. “作为 武 器 的 弱 者 身 份”:农 民 维 权 抗 争 的 底 层 政 治 [ 犑 ] .社 会 28 ( 4 ):
20. 很多学者也有类似发现,如史云桐( 2016 )在对“政府造社会”的分析中发现,国家对社会
的外部赋权看似为社会的生产提供了更多的空间、机会和可能,但也不必然促成社会的内部
增能,有时反而可能加深社会对国家的依赖,造成社会内部的分裂或强化基层政府的管控。
究其原因,这种赋权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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