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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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将理性的生活/生命本身理解为一种道德献身/义务的人”。本文认为,
   这句话基本涵盖了涂尔干的核心社会学思想,构成了我们理解涂尔干
   这部著作的主要出发点。在《利维坦》中,在讨论到“自然状态”( 犮犻狏犻犾
  狊狋犪狋犲 )时,霍布斯( 犎狅犫犫犲狊 , 1991 : 88 )曾说过,“如果没有外力的威慑,那
   么人就不会有维持群的快乐,而是恰恰相反,会极度不快乐”。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自杀论》是一部反《利维坦》的著作。因为涂尔干视野中
   的人,乃是一种理性的人,这种理性人所具有的基本特点,是具有康德
   意义上的道德责任感并且会去实践,反过来,社会学本身应该以这种人
   作为其基本出发点。《自杀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双重的结构,同
   时讲述了人的自我保存与社会学的自我保存:自杀同时意味着人的自
   我保存,而在自我保存的思考所获得的关于现代道德人格方面的主张,
   也与社会学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这双重结构彼此紧密的结合在一
   起,构成《自杀论》的内在思路。
       涂尔干一再把社会理解为有灵魂的有机生命,如果社会学是关于
   社会的规律或者说该有机体的内在机理的学问,如果这一学问要关心
   的是伦理道德的问题,也即个体如何在其中生存的问题,那么他在《自
   杀论》中的论述就非常明确而坚定:一定要按照某种道德的规范,才能
   够生存下去,否则就不值得活,也不可能活,因为死亡的内在需要与自
   我保存的需要 虽 然 互 相 矛 盾,但 都 同时 存在于 其身 体 之 上。涂 尔 干
   ( 2000 : 191 )确信:“快乐并没有伴随着太强或太弱的意识状态,这已经
   是人们今天所公认的道理”。也即,快乐在于一种中间的状态,“只有千
   金难买 的 中 庸 ( 犪狌狉犲犪 犿犱犲犻狅犮狉犻狋犪狊 )才 能 算 是 幸 福 的 条 件”(涂 尔 干,
   2000 : 193 )。在这之后,他随即通过“快乐”“幸福”这些概念将自我保存
   与自杀关联起来(涂尔干, 2000 : 202-203 ),表明“快乐”“幸福”这样的
   生存状态,正好是自杀状态的对立面。
       这一观点与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于社会学的态
   度如出一辙。涂尔干所反对的两种研究态度———以想象、过度推理过
   分观念化为特征的研究态度和受到情感影响的态度———正与他对自杀
   中的自我主义和失范两种态度相吻合。进而,他在《自杀论》中所主张
   的个人主义及其培育办法,与《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对于社会学的主
   张也有内在的逻辑吻合性。对于涂尔干来说,这是科学可以有其神圣
   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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