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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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测量土地计划,将全市土地划为十六区(后改为十区———笔者注),
分区进行强迫测量。 1927 年,土地局开始测量一区街道,全年共完成
测量各区段铺屋 33221 间(李宗黄, 1929 : 280-282 )。 57
在政府与商民协商解决税率后,土地登记、土地征税也得以开展。
广州商民认为土地登记税率征收过重,西堤马路、太平南路、德兴正街、
联兴、荣阳、源昌等六街业户请市商会转呈市政府将抵押登记征费减
低,广州总商会亦曾呈请省政府改轻税率或从缓办理,以恤商艰。但政
府未允商民所请。于是广东实业联合会与广州总商会、广东商会联合
会、广州市商会、广州特别市商民协会拟具改善办法九项,联向省市政
府力争。 58 省政府议将改善办法交财政、实业、司法、土地四厅会同审
核。 1927 年 3 月 26 日,总商会召集全市各界开联席会议,列席者 200
余人,议决组织“广州各界促进改善土地税联合会”,旨在联合各界呈请
改善土地条例。 59 至 1927 年 5 月,商民与省政府在延长登记期限、减轻
税率及土地税推行后豁免其他与之性质相类的各项税捐等问题上基本
达成共识,形成《修正广东都市土地登记及征收条例暨施行细则》。 60 同
年 10 月,省政府公布正式修正案,土地登记遂得以顺利进行。 1928 年
8 月,土地局开始征收第一期临时地税。 61 20 世纪 30 年代,土地税收已
成为广州市财政收入中最重要的税种之一(见表 1 )。
表 1 : 1928 — 1935 年广州市地税收入表
年份 地税(元)
1928 17199.63
1929 18438.02
1930 50969.45
1931 98194.36
1932 518348.37
1933 819614.47
1934 709216.62
1935 410382.66
数据来源: 1935 年广州市政府 编,《广 州 市 政 府 三 年 来 施 政 报 告 书》第 331-
332 页。
57. 还可参见《广州测量全市土地之进行》,载《申报》 1926 年 9 月 2 日第 9 版;《开始测量一区
街道》,载《广州民国日报》 1927 年 1 月 14 日第 10 版。
58. 参见《四商会实业会联议土地税法情形》,载《广州民国日报》 1926 年 12 月 17 日第 10 版。
59. 参见《粤省征收土地税之波折》,载《申报》 1927 年 2 月 14 日第 10 版。
60. 参见《增价税问题中之官民意见》,载(香港)《华字日报》 1927 年 5 月 11 日第 1-3 版。
61. 参见 1929 年广州市土地局宣传股编,《广州市土地局年刊》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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