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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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火为政”:明清时期梧州城火政与区域社会的变迁


       在这样的背景下,梧州城的军事功能及战略地位大为下降,逐步从
   军事重镇转变为普通行政城市。这一转变改变了梧州城火灾问题的性
   质。火灾已不再是威胁驻军大本营安全的军事问题,而成为关乎地方
   社会稳定的行政问题。地方行政官员在社会事务中的职责日显重要。
   嘉靖四十四( 1565 年)、四十五年( 1566 年),梧州城连续两年发生重大
   火灾。其中,嘉靖四十五年的灾后重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梧州城
   火政转变的关键点。嘉靖四十五年火灾发生之时,两广总督吴桂芳正
   驻守肇庆。
           是时,吴公适以上命东征二源,先移军于端州。(汪森,
       1999犪 :卷 44 )
       火灾发生后,广西布政司与按察司上书吴桂芳,认为梧州城连续发
   生火灾乃地方官员失责所遭受的天谴。
           嘉靖乙丑六月,城外火灾。其明年丙寅六月,又灾。于是
       藩臬二使者患之,因上书督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
       史洪都吴公,自言奉职无状,弗能宣扬德美,致召天灾,殃及于
       民宇。民用惨戚,请与吏二千石而下,痛自修省,以 回天 谴。
       因发仓赈梧之被灾者,不胜惶恐待罪。(汪森, 1999犪 :卷 44 )
       广西布政司与按察司关于梧州城火灾为“天谴说”的言辞颇值得玩
   味。表面上,布政司与按察司是向吴桂芳请罪,认为火灾频发的根源在
   于行政官员“奉职无状”,因此梧州城内的地方官员“不胜惶恐待罪”。
   但更深层的,二司官员请罪言辞的背后实际上表达的是对高层武官疏
   忽梧州城事务的不满。对行政官员的责难,两广总督吴桂芳不得不做
   出回应。时身处广东的吴桂芳召集梧州父老论之曰:“然火之作,不在
   秋冬,而于盛 夏,此 非 必 皆 天 灾也,其 居使之 然 也。”(汪 森, 1999犪 :卷
   44 )吴桂芳认为,梧州城火灾并非天谴,居民“编竹为户”的生活方式才
   是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吴桂芳否定天谴的言辞,无疑是为自身开脱
   责任。但不管怎样,吴桂芳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广西布政司、按察司的压
   力。随后,驻城官兵积极投入救灾事务当中。大参刘子兴、苍梧道佥事
   林大春先命城内外居民拆除竹庐,改易瓦房,同时又组织戍兵烧制砖
   瓦,供贫民易取。
           其令民自今皆易竹庐为瓦屋,力不足者,官为赀给助之。
       能以义倡为,凡民先者旌之,有不如令者罚之,甚者籍其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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