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社会》2017年第5期
P. 134
革命的劳动伦理的兴起
六、小结与讨论
较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活动需要资方雇佣工人进行生产。资方所面
临的一个基本的劳动问题是:它在劳动力市场上只能购买到工人的劳
动力,即工人的劳动潜力,他需要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将工人的劳动潜
力充分地转变为能给他创造利润的实际劳动。 11 一般来讲,这种转变并
不是轻而易举的,它需要资方采取多种多样的抽取工人的剩余劳动的
机制(对这 些 机 制 的 类 型 的 划 分 与 分 析,参 见 犅狌狉犪狑狅 狔犪狀犱 犠狉犻 犵 犺狋 ,
1990 : 251-266 )才能得以实现。随着边区公营工厂的兴起,其管理者
也同样遇到了如何将工人的劳动潜力充分发挥出来的问题。
边区发展工业面临至少三个难题:一是白手起家,客观条件十分恶
劣。二是边区自己动手发展工业是“一件新的东西”(刘少奇,[ 1944 ]
1981犪 ),缺乏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三是在工厂的组织与管理方式上
不便“抄袭”资本主义国家和国民党统治区的某些通行的做法,以便突
显边区推行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因此,边区发展工业,难免会
遇到更为严重的劳动问题。其中,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在物质
利益激励明显不足的条件下,如何采用其他的手段或机制来调动工人
的劳动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 1940 年至 1945 年期间,中共中
央、中共中央职委等另辟蹊径,针对公营工厂的劳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
了一系列相关改造活动。随着这些相互关联的改造活动的推行,一种
主要用于规范公营工厂工人的劳动态度以及公营工厂内部党组织、行
政和工会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的新的劳动伦理(即革命的劳动伦理)被
逐渐构建起来。
概括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把这种革命的劳动伦理的基本内容归
纳为以下十点:( 1 )关于公营工厂的性质:认为公营工厂是工人阶级自
己也有份的革命(或革命政府)的公有财产,每个工厂所负担的生产任
务都是为革命的政治任务而服务。( 2 )关于公营工厂的劳动性质:认为
工人来公营工厂做工不是为了解决个人的生活问题,而是为了革命的
需要,是为革命而劳动。这种劳动是光荣的,是带有义务性的。( 3 )关
11. 这种劳动潜力与 实 际 劳 动 的 区 分 是《资 本 论》第 一 卷 的 方 法 论 基 础 ( 犌犻狀狋犻狊 , 1976 : 36-
54 ),也是 1970 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劳动过程理论的出发点。
· 1 2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