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社会》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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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劳动伦理的兴起


   力量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的!工厂行政主管人为完成生产任务有责任来
   管理工人,但却无权利不尊重工人阶级的人格。”接着,邓发就如何克服
   公营工厂党和职工会工作中的缺点提出了七点建议,其中,第一点强调
   要肃清工厂和行政领导上的官僚主义、自由主义和轻视工厂支部及职
   工会工作的错误思想;第二点强调“职工会应当‘把工厂当做自己家庭’
   的口号来教育工人”;第六点则强调“必须改善党政工关系”。不过,在
   这个问题上,邓发只是粗略地谈了一下如何改善“党”与“政”之间的关
   系,比如主张“支书应参加厂务会议,并参加一定的行政工作,或直接参
   加生产”、“支部不得干涉厂长行政”,而没有论及如何改善“工”与“政”
   以及“工”与“党”之间的关系。从洛甫和邓发的讲话的内容来看,就进
   一步构建革命的劳动伦理而言,这次会议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改善公
   营工厂内部党、政、工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初步设想,主张对公营工厂执
   行一元化管理,党支部与职工会都应该在厂长的集中领导下,彼此合
   作,团结一致地为完成生产任务而奋斗。至于党、政、工等彼此之间具
   体应该如何合作,则还有待于进一步构建。
       厂长联席会议结束后不久, 1943 年 5 月 1 日,朱德([ 1943 ] 1959犮 )
   在《解放日报》发表了《建设革命家务———在延安纪念“五一”大会上的
   报告》。他说:我们的工厂“是抗日政府的工厂,革命人民的共同家务。
   对于所有职工同志们说,工厂更是他们的家庭和他们的事业,而他们便
   是这一事业的主人。担负这一部分工作的人,要把工厂看成自己的事
   业一样来加以经营爱护,用革命的态度来对待这个工作。全厂职工,从
   厂长到工人,上上下下,大家都负有当家人的责任,把这份革命的家务
   搞好。”他认为“我们的工厂是革命的工厂,工厂里的工作就是革命工
   作”,并强调“要在工厂中认真进行抗战的革命的教育,培养大公无私、
   先公后私的新的道德观念”。他还认为赵占魁等模范工人就是具备了
   这种新的道德观念的新劳动者,“他们把革命放在第一位,把公共的事
   业看得像自己的事业一样,他们用革命者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厂和工
   作任务。”和以往的相关观点相比,朱德的上述观点有三点变化(或深
   化):一是所针对的对象由工人扩展至所有职工。二是在职工(或工人)
   与公营工厂的关系上,由“公营工厂工人(或工人阶级)也是有份的”之
   类的说法进一步深化为所有职工都是公营工厂的主人或当家人,并认
   为全厂职工都负有当家人的责任。三是把“大公无私、先公后私”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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