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社会》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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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劳动伦理的兴起


   个《暂行条例》,“对于发展边区经济建设,巩固与提高边区和改善工人
   生活,是具有严重意义的”,“从整个中国的范围内看来,只有陕甘宁边
   区与八路军新四军行动区域内的工人,才真正获得了充分的抗日的民
   主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获得了生活的改善。最近边区总工会颁布之
   ‘陕甘宁边区战时工厂集体合同暂行准则’,更证明了边区工人的生活
   和利益获得了有力而且可靠的保障。”该文继续说:“我们边区工人所以
   能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完全是因为边区是抗日民主的模范根据地,边
   区已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不仅使我们边区工人在生活上获得改
   善,而且也大大地提高了我们边区工人的文化政治的水平。所以我们
   边区工人既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之改善和保障,那么边区工人就会
   以最高的忠诚与自觉性来发展边区的经济建设,更进一步奠定新民主
   主义的经济基础。”该文最后说:“我们相信,全边区工人对于这一有历
   史意义的战时工厂集体合同暂行准则的施行,一定一致拥护的,特别是
   公营工厂的工友们,一定能够以最高的劳动热忱,崭新的劳动态度来迎
   接这新合同的施行。”从中可见,之所以要颁布这个《暂行准则》,主要是
   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为了证明“边区工人的生活和利益获得了有力
   而且可靠的保障”,或者说,为了彰显边区所实行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制
   度的优越性与先进性。二是基于对工人的劳动态度与劳动行为的一种
   良好预期,即预期工人在获得了那么多的“改善和保障”之后,就会以最
   高的劳动热忱、崭新的劳动态度并以最高的忠诚与自觉性来发展边区
   的经济建设。
       然而,在实行这个《暂行准则》时却遇到了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 )
   尽管在其他地区,通过提高工人的劳动报酬、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等物
   质利益激励手段来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做法很普遍,然而,“边区
   的工业,是在地瘠民贫、没有工业基础的农村,在经济封锁、外援断绝、
   缺乏技术干部和熟练工人的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陕甘宁边区工
   厂职工代表大会,[ 1944 ] 1959 ),它们“并非完全为获得利润而设立的,
   而主要是 为 了 抗 战 与 人 民 的 需 要 而 设 的”、“基 本 上 是 没 有 钱 挣 的”
   (邓发,[ 1942 ] 1959犪 ),因此,边区的公营工厂很难实现上述对工人利益
   的“改善和保障”的承诺,在劳动时间、休息时间、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上
   更是如此。( 2 )单纯地依靠改善和保障工人利益的做法不一定能够提
   高(尤其是持续地提高)工人的劳动热情,对工人的劳动态度与劳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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