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社会》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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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中国人之思想与社会的共同基础


   着该社会中的人没有人格或者理性)。当社会把个人安顿于等差关系
   中时,即便他有人格或自我,也难以独立施展,更多的时候表现为被压
   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等差中的个人被要求学会克制和忍让,即要做
   到“温、良、恭、俭、让”(《论语·学而》)而克服“克、伐、怨、欲”(《论语·
   宪问》)。如果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社会中挖掘出人格与理性的话,那
   么它们往往依附于特定的地位而表现,而非特定的个体而表现。比如
   中国人可以通过人格特点来识别此人的地位,而非此人的性格,并坚信
   后者会随着地位的改变而改变,诸如飞扬跋扈、趾高气扬、目中无人、唯
   唯诺诺、低三下四、巴结奉承等,同样,所谓“任性”在中国的语境中也不
   是人格意义上的由着性子做事,而是指权力可以赋予了其任性之可能。
   可是在一个以原子式个体为假设所构成的社会中,人格是指一个人的
   特质及其表现力,诸如智力、情绪、认知、能力等,它往往决定或影响着
   他生活、工作与事业的成败。可见,研究差等社会中的所谓人格,不能
   简单与西方心理学中的人格含义划等号。
       现在,所有的问题都将集中于,依照儒家所担心的核心问题,如果
   关系不对等性是社会秩序的保证,那么偏重对等性交往真的会出现无
   序现象吗?这里其实涉及到一种西方思维具有的关于超越性的共识
   (郝大维、安乐哲, 1999 : 193 )。这样的共识基础便是信仰与理性———两
   个在现代社会看来极为重要而常见但中国社会相对缺乏的部分。回到
   操作层面,则是游戏规则是否高于游戏者?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西方
   人做人做事喜欢先立规则,比如契约、法律、章程之类,而规则一定,每
   一个人均是规则的履行者。可这样的规则过程与程序很难被中国人接
   受,因为一旦行动被要求整齐划一,礼则运行不起来了。在中国人的观
   念中,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了差等关系,秩序已在其中,至于那些
   外在的、制度性规定不能没有,但无真正的约束力。
       应该说,在现今中国社会,讨论伦、礼及差等这样的古老概念,虽然
   显得非常陌生,很不合时宜,但是若我们一旦深入下去,便不难发现它
   们正是中国人行为方式与中国社会运行的内在逻辑所在。中国许多问
   题看似非常西化和现代化,但一到关键的、重要的时候,这样的模式便
   会自动运行起来。比如,计划经济中的干部行政级别及其相应的待遇
   便是差等社会的变种;而如今的市场化原本可以冲击中国社会的差等
   观念,但实际情况是强劲的差等动机导致了中国人借市场化之际对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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