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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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情境中的自发性认知解放


   权的内容包括业委会自治地设立组织目标、选举组织领袖、定期召开会
   议、以及作出重要决策等( 犚犲犪犱 , 2008 )。




















                        图 1 :业主权利意识的类型

      “完善产权保护”是以财产权利为内容的进取性权利。在维权过程
   中,业主积极分子逐渐意识到明晰的产权是权益得以保障的基础。然
   而,产权不明晰以及产权受到侵害并非个案,而是源于市场不完善或法
   律法规不健全而造成的制度性障碍。如果不主动参与规则制定的过
   程,推动法律法规的改善,自身产权难以得到持久的保障。相应地,业
   主越来越频繁地讨论产权保护制度的局限以及应该改进的方向,少数
   业主积极分子甚至参加法律法规制定的座谈会、给政府部门写公开信,
   试图通过这些方式来推动完善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然而,值得
   一提的是,不管是讨论还是参与,业主积极分子所关注的内容均与产权
   等经济性诉求直接相关。
       “ 争取业主自治权”是以政治权利为内容的进取性权利。共同的维
   权行动不仅增强了业主积极分子之间的信任和团结,更使积极分子意
   识到成立城市、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的业委会联合组织对维权的重要
   性。近年来在业主维权中形成的以城市为单位的业委会联合会为业委
   会进一步联合提供了初步的组织基础:一方面重组了各业委会的资源
   来更有力地对抗资源丰富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另一方面也能更有力
   地游说政府来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进取性业主自治权包括两方面内
   容:( 1 )是业主积极分子试图成立业委会联合会;( 2 )是业主积极分子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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