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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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动员、行动策略与机会结构


       ( 1 )物业纠纷类型   关于中国社会冲突的研究指出,在不同类型的
   纠纷中(例如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民众成功解决纠纷并实现诉求的
   可能性是不同的,行政纠纷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往往比民事纠纷更难解
   决,民众成功实现其诉求的可能性也更小( 犔犪狌狀犱狉 狔犪狀犱犜狅狀 犵 2005 ;
                                                           ,
   犆犪犻 , 2008 ; 犕犻犮犺犲犾狊狅狀 , 2007 , 2008 )。因此,我们将对物业纠纷类型对
   业主维权成败的影响进行考察。
       ( 2 )业主维权参与人数   集体行动的动员与参与人数是衡量集体
   行动力量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指标,以往研究发现它会显著影响社会
   抗争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社会抗争动员的参与者越多,抗争行动的社
   会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就越大,合法性就越强,对抗议对象施加的压力也
   越大,抗争也越有可能取得成功( 犆犪犻 , 2010 )。这一发现在业主维权行
   动中是否同样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检验。
       ( 3 )业主采取的维权方式   关于中国社会冲突和纠纷解决机制的
   研究指出,中国民众倾向于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民事和行政纠纷,这
   些不同的方法及其组合构成了民众解决纠纷的行动策略,进而会影响
                                     ,
   纠纷 解 决 的 结 果 ( 犔犪狌狀犱狉 狔犪狀犱犜狅狀 犵 2005 ; 犆犪犻 , 2008 ;犕犻犮犺犲犾狊狅狀 ,
   2007 , 2008 )。
       ( 4 )政治机会结构   这是影响业主维权结果的外部条件,在中国情
   境下主要是指政府反应( 狅狏犲狉狀犿犲狀狋狉犲狊 狆 狅狀狊犲 )。一般而言,政府对大
                         犵
   众抗争有如下几种反应:容忍、镇压、妥协,或妥协和镇压混合( 犘犻狏犲狀
   犪狀犱犆犾狅狑犪狉犱 , 1977 ; 犆犪犻 , 2010 )。这种政府反应模式的分类在业主维
   权事件中并不太适用,因为作为典型的中产阶层,中国的业主群体具有
   相对“温和”的特征,业主的集体维权较少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犆犪犻 ,
   2005 )。他们通常将自己的维权行动限定在小区范围,争取在法律的框
   架内表达自己的诉求,尽量不影响社会秩序,避免突破政府容忍的底
   线,因此,政府很少采用镇压的方式处理业主维权事件。但政府部门仍
   然会对物业纠纷和业主集体行动做出反应,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经常
   对小区物业纠纷和业主维权事件进行干预。这些反应会直接影响小区
   纠纷的解决和业主维权的结果。
       通常政府部门会在三种情况下实施干预:第一,当业主的权益受到
   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其他行动者侵害时,他们经常会向有关政府部门求
   助,表达利益诉求,希望给予协助解决。第二,由于存在土地财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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