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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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012 )。其中,中国权威主义政治体制下独特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
及由此产生的特殊的政治机会结构成为研究者关注的一个焦点(赵鼎
新, 2006 ;黄冬娅, 2011 )。赵鼎新( 犣犺犪狅 , 2001 )指出, 20 世纪 80 年代中
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为社会运动的发生创造了政治机
会,这些变化产生了被冷落的知识分子群体,引发了基于学校区位生态
的动员机制,限制了政府的策略选择,形塑了学生情绪和公众舆论,最
终导致事件的发生。
政治机会结构的一个最重要维度是政府反应。在中国,政府在处
理社会抗争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蔡永
顺( 犆犪犻 , 2010 )基于 266 个集体抗争案例数据的研究发现,如果中国民
众能充分利用不同层级的政府对待集体抗争的反应差异,并争取到高
层权威的支持,他们的集体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而要获得高
层政府的支持,抗争的力量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蔡永顺的分析指
出,冲突性抗争的暴力程度、伤亡人数、媒体报道和参与人数都会决定
抗争的力量,进而影响高层权威介入的可能性。另一个会影响中国民
众集体抗争结果的因素是抗争者的诉求类型。如果抗争者的诉求造成
政府与抗争者之间的零和博弈,即抗争者的获得等于政府的损失,那么
对政府而言,满足抗争者诉求就会成本高昂。反之,如果抗争者的诉求
不会给政府造 成 损 失,那 么政 府 满 足其 诉求的 成本 就 很 低。基 于 成
本—收益的考虑,不同层级的政府会选择不同的回应方式,例如妥协、
镇压或容忍,这将直接导致不同的抗争结果。
与西方高度 组 织 化、专 业 化 和 形 式 化 的 社 会 运 动 ( 犛狋犪 犵犵 犲狀犫狅狉 犵 ,
1988 )不同,中国的大众抗争一般都缺乏组织基础。这主要是因为由民
众自发成立、不受政府控制的组织通常被认为会对政权稳定构成潜在
威胁,因此,对维权者而言,建立维权组织是一个带有政治敏感性的行
动。然而,无论是在工人、农民那里,还是在业主或其他社会群体那里,
利益受损者组织起来发起维权行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正式或非
正式的维权组织开始出现(于建嵘, 2005 ;俞志元, 2012 )。这些组织有
助于动员资源和行动者,并倾向于引导集体行动以一种温和的方式进
行,从 而 降 低 集 体 行 动 的 风 险,为 其 提 供 合 法 性 ( 犗 ’ 犅狉犻犲狀犪狀犱犔犻 ,
2006 ;张紧跟、庄文嘉, 2008 ;吴同、文军, 2010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维
权组织在中国社会抗争中的具体作用做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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