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社会》2015年第6期
P. 97
社会· 2015 · 6
个体的各种职业、家庭、社交、参与社会的各种角色功能缺陷中来界定
障碍( 犖犪 犵 犻 , 1976 )。他的开创性工作主要在于对体现障碍的功能缺陷
进行具体测量的研究。他提出了研究障碍的几个主要因素,即疾病、病
理、损伤以及功能缺陷之间的相互动态关联( 犖犪 犵 犻 , 1969 ),尤其是其提
出的对功能缺陷进行具体测量的观点至今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4 比如
以“日常生活行动”( 犃犇犔 )的方式来测量身体功能缺陷的做法,远比仅
从身体残缺的状况评估残障的等级要合理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这很
快就推进了福利制度的改革,也为进行与残障者相关的统计和调查提
供了测量的标准。残障测量的操作化进一步促进了康复医疗改善个体
残障者服务需求的技术发展。 5
因此,在 20 世纪 70 年代,残障自然被纳入到疾病分类体系之中。
最早的权威性分类体系就是《国际疾病分类》( 犐犆犇 )( 犠犎犗 , 1976 )。这
一分类中对残障的测定标准立即引发了全球范围的大争论。经过专业
讨论,世界卫生组织( 犠犎犗 )在 1980 年公布了《国际机能损伤、残障和
障碍 分 类》( 犐狀狋犲狉狀犪狋犻狅狀犪犾犆犾犪狊狊犻 犳 犻犮犪狋犻狅狀狅 犳犐犿 狆 犪犻狉犿犲狀狋狊 , 犇犻狊犪犫犻犾犻狋犻犲狊
犪狀犱犎犪狀犱犻犮犪 狆 狊 ,简称 犐犆犐犇犎 ),形成了障碍的“三层结构模式”,即损伤
( 犻犿 狆 犪犻狉犿犲狀狋 )、残障( 犱犻狊犪犫犻犾犻狋 狔 )和障碍( 犺犪狀犱犻犮犪 狆 )。 6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
报告中,对这三大概念做了细致区分:“损伤”指心理、生理以及解剖学
意义上的结构或者功能的丧失或异常;“残障”意为对普通人而言在可
能的方法及范围中,其活动能力因损伤而造成某种限制甚至缺乏;“障
碍”则指因损伤和障碍导致个体行动不利,使个体在行使其各类角色时
受到限制及妨碍的状态( 犠犎犗 , 1980 : 27-29 )。
4. 从此后开发形成的“日常生活行动”( 犃犇犔 )、“工具性日常生活行动”( 犐犃犇犔 )以及“社会生活
行动”( 犃犛犔 )等临床评估日常行动功能的测量工具来看,技术评估中功能缺陷的概念有逐渐
替代“残障”的可能性。
5. 社会福利制度依靠重新评估这些测量方式,如哪些指标需放入测定的项目中,放入这些指
标又应占到怎样的权重,随着康复过程残障者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等,来确定医疗康复保险支
付过程中的比例( 犛犪犻狀狊犫狌狉 狔 , 1973 )。同时,这些测量的思路和方法也被进一步采用,迅速推
广到对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的领域( 犎犲狉狋狕 , 犲狋犪犾. , 1977 )。
6. 这组名词最早曾出现在 1958 年的美国康复法咨询委员会的文件中。由于 1956 年美国社
会保险制度中新增“残障保险”( 犇犻狊犪犫犻犾犻狋 狔犐狀狊狌狉犪狀犮犲 ),社会保险署委托了相关研究团队来研
究给付方式和比例。受此委托,美国残障儿童协会的 犕犪 狔 犪犚犻狏犻犲狉犲 在提交的报告中建议按照
“损伤、残障和障碍”来区分层面并编码( 犕犻犾犲狊 , 2011 )。
· 9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