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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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所谓“丧有二孤,庙有二主”,是指丧事有两个主人,宗庙中同一祖
   先有两个牌位。孔子认为这是非礼的。所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孔颖达( 2000犪 : 685 )解释说:“天有二日,则草木枯萎;土有二王,则征伐
   不息。”郑玄注说,“尊喻卑也”,是说孔子没有正面回答曾子的提问,而
   是“举尊以明卑”,连天之日和土之王这样的尊者尚不可有二,卑者如丧
   孤、庙主当然也不可有二。这也就意味着,先祖之正统不可二。
       对于祖统不二,程颢和程颐( 1981 : 242 )有非常形象的说明:“只有
   一个尊卑上下之分,然后顺从而不乱也。若无法以联属之,安可?立宗
   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必有从根直上一条,亦必有旁枝。又如水,虽
   远,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处,自然之势也。”宗子是祖的正体,就好比树
   的主干,水的干流。宗法是天理,只有顺从自然的尊卑上下之分,才能
   不乱。
       合族之道,必赖尊卑上下之分,清儒许三礼对此有清楚认识:“宗法
   不定,则立祠堂,修宗职,一切事无所统属”(魏源, 2005 : 251 )。 1913 年
   的湖南《湘乡胡氏续修族谱》卷首《旧叙》也讲:“族又分房,如蜂房莲房
   然,如列室分房然。族既广,房既多,必有以序其尊卑,别其支派,乃如
   治丝而不棼也。”(冯尔康等, 2009 : 234 )
       尊嫡并非虚加礼文,汉儒匡衡说:“其尊适而卑庶也,适子冠乎阼,
   礼之用醴,众子不得与列,所以贵正体而明嫌疑也。非虚加其礼文而
   已,乃中心与之殊异,故礼探其情而见之外也。”(班固, 1962 : 3340 )既为
   尊者,应有尊者之德。故经书特重嫡子的教育。
       宗法的出发点是尊祖,嫡庶之分的关键是嫡子主持祭祀,此即大小
   宗子最重要的职责。在宗法体系下,支子不祭。《礼记·丧服小记》说:
   “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郑玄注说:“明其尊宗以为本也。”《正义》进
   一步解释说:“庶子、嫡子,俱是人子,并宜供养,而嫡子尝,庶子独不
   祭者,正是推本崇嫡,明有所宗。”(孔颖达, 2000犪 : 1122 )
       程颢和程颐( 1981 : 179 、 180 、 242 )因此对宗法作了这样的概括:“所
   谓宗者,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于己,所以得宗之名,非己宗于人也”;“宗
   子者,谓宗主祭祀也”;“凡言宗者,以祭祀为主,言人宗于此而祭祀也”。
       2. 宗子收族
       宗法的本质是尊祖,根本任务是祭祀。现代学者对这一点似乎重
   视不够。不仅如此,学界还倾向认为,大宗子在经济、政治层面均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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