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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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6
面,并且致力于把两个方面用同一个理论模型统合起来解释。而在以
前,很多理论总是只注意和解释一个方面,或者虽然同时注意到两个方
面,但未能提供一个统一的解释。也就是说,对于国家在治理效率上的
变异,周黎安关注并解释的特征更多。在这个意义上,其理论的解释力
更强。第二个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是他明确了行政发包制在发
生和效果上的变异条件,从而大大提高了理论的分析性和可证伪性。他
认为,国家采用行政发包制的程度和范围如何,取决于国家提供公共服
务时责任压力和成本压力之间的均衡结果。与此同时,他将“行政发包
制”和“政治锦标赛”两种理论相结合,简洁地给出了行政发包制在效率
上的变异机制,即在“高发包 + 高竞争”或“低发包 + 低竞争”条件下,国
家治理往往比较有效率,而在“高发包 + 低竞争”条件下往往效率较差。
概言之,在国家的市场性这个维度上,周黎安的“行政发包制”理论能够
解释的事实变异大大增加,而且可分析、可检验。因此,不论其观点是否
正确,仅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一理论确实把该领域的研究大大推
进了一步。
第三,是关于国家的政治性。国家的政治性,主要涉及对政治权力
的本质、形态、运作及后果等问题的分析。从学科分工来说,这并不是
经济学的强项。然而,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不管
什么学科,只要研究国家治理,权力分析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课题。面
对这一挑战,经济学中早期的国家治理理论通常采取“两张皮”的策略,
即虽然在本体论上承认国家具有不同于企业组织的政治性,但在理论
建构中,却没有或者很少将权力作为一个重要的分析变量纳入理论模
型。这在钱颖一等人的“ 犕 型结构”和“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表现得
非常典型。在这些理论模型中,国家的最大偏好常常被描绘成是实现
财政收入最大化,与一个纯粹的“经济人”没有什么区别;同时,这些理
论虽然承认中央与地方存在权力上的差别,但到底有何差别,这些差别
对双方的交易构成何种约束,在分析上往往付诸阙如。这样做,事实上
是把国家的政治性架空了。相对而言,周黎安的“行政发包制”理论比
其他理论更多地注意到国家作为政治体而具有的特殊偏好,以及权力
对政府不同层级之间的交易所构成的约束。周黎安( 2014 : 7 )指出,“企
业的利润最大化假设无法简单复制到行政组织”,进而注意考察国家对
统治风险的关切如何影响到国家对治理行为的选择,包括采用行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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