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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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风险与地方分权
制”之争的深层原因。所谓“救土崩之难,莫如建封建;消尾大之势,莫如
置守宰”, 6 即说明在兵民难以分治的古代中国,统治者为控制上述两种
风险所面临的艰难选择。即使在当代中国,兵民分治已不成问题,中央
政府在处理集权与分权关系上,仍然需要慎重地考虑这两种风险。因
此,在同时考虑上述两种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关于国家治理的理论,是一
个值得探索的研究方向。
除了互补性之外,三种理论也有共同的局限。局限之一是,这三种
理论虽然都尝试从历史视角把握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揭示
其治理机制,但是,它们都忽略了从古代到当代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都
没有从比较的角度考察古代与当代在国家治理上的差异。 7
从历史比较的角度来看,当代中国的地方分权程度在许多重要领
域都已明显超过古代中国。我们可以在两个维度上衡量地方分权程度
的提高:一个是财政分权,一个是人事管理权。清乾隆年间,各省征收
的钱粮扣除上解中央部分(名为“起运”),地方存留比例平均为 21.62% ,
其中存留比例最高者为江苏( 39.61% ),最低者为山西( 14.76% )(陈
锋, 2010 : 225-226 )。在当代,财政分权程度已经大为提高。以地方
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衡量, 1994 年此项比重为 44.3% ,为
最近 30 余年的最低点;此后,这一项比重逐渐提高,到 2012 年达到 52%
(不包括中央政府税收返还)。 8 与乾隆年间相比,最近 30 余年财政分权
程度已高出一倍以上。而就人事管理权来看,清代及以前,县级以上官
员皆由中央任免,中央政府的人事权一直管到县级。在当代,自 1984 年
开始,中央政府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市县级官员均由
各省自行任免,地方政府的人事权已明显扩大。
所以,我们至少可以断定,与清代盛世相比,当代中国的地方分权
程度已显著提高。如果我们把这一判断与历史上延续 2000 年的“集
权—分权”的演变趋势相比较,则可以看出当代的巨大变化。汉唐两代
6. 引自《新唐书·宗室列传赞》。
7. 周雪光( 2014犫 )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探讨古代中国与当代中国的差异。他运用“帝国的治理逻
辑”理论,考察了中国官僚人事制度从古代到当代演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从官吏分途到层级分流。
8. 上述数据均未包括中央政府的税收返还。以 2012 年为例,按财政体制规定,中央向各省
(市)税收返还总额为 5128.04 亿元,此项税收返还即为各省(市)按分税制应获得的财政收
入。把此项税收返还加到各省(市)的财政收入之中, 2012 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
的比重为 56%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 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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