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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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6
动性,在丰富程度上超越了一般的方法论思考。社会科学通过价值关
联( 狏犪犾狌犲狉犲犾犪狋犻狅狀 )和价值阐释( 狏犪犾狌犲犻狀狋犲 狆 狉犲狋犪狋犻狅狀 ),建立承担和实现
价值的历史个体( 犺犻狊狋狅狉犻犮犪犾犻狀犱犻狏犻犱狌犪犾 ),通过理想类型( 犻犱犲犪犾狋 狔狆 犲 )来描
述它,从而结合经验和理性、局部与整体、内容和形式。文化和社会科
学的任务,正是要从人类历史和经验的永恒之流中,汲取含有超越理性
的价值之光的泉水,纳入历史因果之客观研究的渠道,从而滋润现代人
的心灵,使之摆脱理性焦渴病和感性迷狂症,养育真正的伦理人格。
二、价值自由
要理解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真正意图,需要从“价值自由” 4
( 犠犲狉狋犳狉犲犻犺犲犻狋 )这一概念开始。与通常的理解不同,韦伯决不主张在科
学领域中排除一切有关价值判断的问题。纯粹自然科学式的、在任何
层面与道德教育和实践决策都不相关的“客观性”并不是韦伯的立场。
韦伯( 1999 : 92 ; 犠犲犫犲狉 , 2012 : 304 )旗帜鲜明地反对“让所有的实践价值
问题在教学中尽可能退后”。以人及其行动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当然要
涉及历史和社会中的人,涉及他们行动实践的价值,科学也要帮助学生
和实践者去看清科学和价值的关系。历史和社会科学关心的正是追求
价值的人。这个问题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在科学研究中处理历史和
社会中的价值行动;另一方面是科学自身的价值立场和教育方面的意
义。我们先来讨论后者。对韦伯来说,社会科学正是要划清经验事实
论证和实践立场,给双方以合理的位置。
韦伯十分清楚,强求从课堂上消除一切价值判断和实践评价,只能
导致掩饰立场,也就是隐晦诱导或毫无立场。韦伯并不反对特莱奇克
或蒙森那样立场明确的演讲者,他的真正要求是“不能误导听众把不同
的领域相互混淆起来”。韦伯的真正对手,是那些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和
科学事实论断混在一起的人,是那些“‘以科学的名义’兜售世界观”的
“教授预言家”。韦伯( 1999 : 92-94 ; 犠犲犫犲狉 , 2012 : 304-306 )认为,想
4. 德文的 犠犲狉狋犳狉犲犻犺犲犻狋 一词,中文学界传统有“价值中立”或“价值阙如”的译法,似受 犲狋犺犻犮犪犾
狀犲狌狋狉犪犾犻狋 狔 这种英译法的影响。但如果认为,韦伯主张科学应对一切“应然”保持一律漠然,这
是完全错误的。晚近在中英文学界,韦伯的研究者都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英文中将其译成
狏犪犾狌犲犳狉犲犲犱狅犿 或 狏犪犾狌犲犳狉犲犲 ,在中文中译成“价值自由”,本文沿用“价值自由”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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