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社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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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与现代人的境况


       最后,在论及道德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要素———“自主性”
   时,涂尔干( 2001犫 : 118 )指出:“要合乎道德地行动,光靠遵守纪律和效
   忠群体是不够的,不再是足够的了。除此之外,不管是出于遵从规范还
   是忠于集体理想,我们还必须对我们行为的理由有所了解,尽可能清晰
   完整地说明这些理由。这种自觉意识为我们的行为赋予了自主性,从
   此时起,公共良知要求所有真正的、完整的道德存在都具备这种自主
   性”,他称之为“道德的知性”( 狌狀犱犲狉狊狋犪狀犱犻狀 犵狅犳犿狅狉犪犾犻狋 狔        )。而涂尔干在
   论及“利他主义的自杀”时,强调的是自杀者对群体、理想、希望等无自
   我的融入或投入和没有理性的认知,更谈不上自主性。而在“宿命性自
   杀”中,自杀者受到严苛的规制,欲望被无情压制,未来毫无希望可言。
   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与理性、自主和自决等因素显然无缘。就此而言,
   虽然相应的社会条件也是不可或缺的,但在个体身上培育这种自主性
   要素,无疑是摆脱或走出极端利他主义或宿命论困境的重要途径。进
   一步讲,对于这种最重要的道德要素的培育,实际上也是针对自我主义
   和失范的一剂良方,因为“道德是一种具有明显人性的东西,因为在促
   使人们超越自身时,道德不过是激励人们去实现他自己作为一个人的
   本性而已”(涂尔干, 2001犫 : 122 )。

       三、结论与讨论:自杀与现代人的境况

       今天,对《自杀论》的真正有意义的研究大多已不再拘泥于将其视
   为现代统计调查研究意义上的“经验研究”,而是更加关注涂尔干就自
   杀作为一种社会事实 所 做 的 大量 解 释和 阐发,意在 从不同维 度揭橥
   这部经典所蕴含的实质问题。 29 而“自杀 类型 学”作为《自 杀论》的一
   个主要的理论贡献,自然成为研究者探究的焦点,其中的问题和意义
   也得到多方面的揭示,虽然系统的、实质性的探讨依然缺乏。除了前
   文提出的一些问题和 讨 论,下 面 再提 出两 个有待 深入 研究的 问 题作
   为本文结语。
       如果将《自杀论》放到涂尔干思想的演变脉络中看,它和《社会分工
   论》的论题可谓一脉相承,都是探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只是角度和


   29. 参见为纪念《自杀论》面世百年而出版的两部文集( 犔犲狊狋犲狉 , 1994 ; 犘犻犮犽犲狉犻狀 犵犪狀犱犠犪犾犳狅狉犱 ,
   2000 )和贝纳尔( 犅犲狊狀犪狉犱 , 2000 )编辑的一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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