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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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4
调动起来,并由此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研发
创新成果在缺乏相关完善制度保护的情况下,很容易被别的企业所模
仿甚至盗取,这样的话,企业研发成果的预期收益就会下降,企业家也
就没有意愿和动力进行更多的研发投资活动。
第二,在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较少,市场
竞争更为激烈,企业要想在高强度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就必须通过技术
创新来获得持久的竞争力,也必须增加足够的研发投入来保证创新活
动。已有研究发现,市场竞争压力大的企业更愿意投资研发活动(朱恒鹏,
2006 ; 犔犲犲 , 2011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能 够 促 进 技 术 创 新 ( 犈犻犮犺犲狉犪狀犱
犓犻犿 , 1999 : 21-41 )。相反,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资源的分配权很
大程度上集中在政府手中,当地的法律系统和地方政府具有很强的关
联性,民营企业难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取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以及
法律保护,因而企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而非市场竞
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即使研发成功也不一定会带来很高的收益,这
就影响到企业的风险偏好,企业可能更愿意将精力花在与政府建立关
系上,而不是投入研发活动。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在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产权保护制度更完
善,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由于政府补助而提高的企业研发预期收益会更
加突出,企业也更倾向于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而不是通过发展政治联
系来维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 6 :在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
更强。
三、研究方法
(一)数据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于 2010 年上半年进
行的第 9 次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 1 调查首先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上民
营企业的规模结构和行业结构来选取民营企业样本,再通过各地工商
联和工商局展开调查。调查对象为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称民营企业
1. 该调查课题组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国
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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