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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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2
同的群体,他们会制定出各自的规范,这就使得规范更为错综复杂。贝
克尔( 2011 : 13 )对此说道:“现代社会里的人们在阶级背景、种族、职业
和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根据这些差异可以构成不同的社会群体,因此
会有各不相同的群体规范。”规范的复杂性来自于规范制定者的复杂
性。在将规范复杂性维度引入之后,可以看到,我们之前所说的名实关
系也变得复杂了。在规范单一的时候,名实相符和名实不符都是确定
的;但在规范复杂的情况下,名实相符和不符也就没那么确定了,因为
可能根据这个规范, 犃 是艺术,但根据那个规范, 犃 又不是艺术。
丹托( 2010 : 177 )曾提到过这样一个场景:“最近我去参观了旧金山
的现代艺术博物馆,次日下午又和伯克利大学的艺术史研究生共进午
餐。在向电梯走过去时,我路过一楼的某个房间,显然房间正在重新装
修,里面散放着厚木板、锯木架、钢架和石膏板,还有一些电动工具。我
不由得想到在博物馆里也可能看到完全相同的景象!要是我在那里看
到了这种景象,也许会兴致盎然地去琢磨这种摆设有什么隐含的意
思”。从丹托的这段描述来看,他显然认为,很多日常生活中的场景都
可能是艺术。但劳伦·斯特恩( 犔犪狌狉犲狀狋犛狋犲狉狀 )在《美学中的解释》一文
中则提到,对于这种权威专家的观点,我们大可以像《皇帝的新装》中那
个诚实的小孩一样,说出我们真实看到的———“皇帝根本没有穿衣服!”
“如果有艺术鉴赏家宣称在泰特美术馆里展览的砖堆是一件艺术作品,
那么,他们必定是把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属于对象本身的东西加给了那
个对象。那个对象有需要满足的正确性标准吗?它有某种惊骇价值
吗?它给那些认为是艺术作品的艺术鉴赏家提供了消遣、娱乐、愉快或
审美快乐吗?如果这些问题没有一个能够得到满意的回答,那么,业余
的艺术爱好者是正确的:展览的对象不是艺术作品。”(斯特恩, 2008 :
101 )丹托根据他所创造的“艺术界”理论,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物品是艺
术;而斯特恩则根据常识的规范,认为那些展览的日常生活物品不是艺
术。这当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贝克尔( 犅犲犮犽犲狉 , 2008 :
146 )认为,丹托的理论是“事后诸葛亮”,是面对着杜尚的《泉》成为艺术
品这个既定事实之后而发展出的一种理论。“面对着这个既成事实,美
学家发展了一种理论,将作品的艺术特征和艺术品质放在了物质客体之
外。他们在作品与现存艺术界的关系中,作品与艺术生产、分配、欣赏和
讨论所处的组织机构的关系中找到了那些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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