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9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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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1

   存环境之中,而德国的政府—企业协商式监管和法国政府对劳工运动
   的限制,体现出对资本的友好倾向。
       作者将累进性强的税收结构、再分配属性强烈的福利分配结构、苛
   待资本的产业政策概念化为“对抗型”政策结构。美、英同属这一类型。
   这一政策结构具有两重后果:第一,对抗型政策结构将“缴纳税收多,获
   得福利少”的中高收入阶层和“缴纳税收少,获得福利多”的低收入阶层
   置于对立面,将两个社会阶层的关系定义为“争夺发展红利”的敌对关
   系。第二,对抗型政策结构下的信息流动方式在认知层面上强化了这
   一争夺感。例如,直接税的征收强化了税负痛苦感觉,加剧了本就身负
   重税的中高收入者对税收的抵触情绪。又如,救济性的福利项目需要
   对被救济者的身份进行清晰识别,这一过程使得社会清楚地知道“谁是
   穷人”,为对低收入者的污名化创造了条件。相反,相对累退的税收结
   构、再分配属性弱的福利分配结构和资本友好型产业政策构成了“发展
   倾向型”政策结构,德、法同属这一类型(法国比德国的“发展倾向”更为
   强烈)。在这一结构下,中、高收入者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较多,低收入者
   虽然所得较少但相对满足感较强,造就了个体公民“共享发展红利”的
   主观认知。这一政策结构之下的信息流动方式,如间接税的不易察觉
   性、全民共享的福利项目对低收入者的“隐藏”作用,进一步模糊了阶层
   之间的界限,强化了共享感。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对经验材料的概念化与学界的传统观点
   完全相反。传统观点认为,美英两国一直更为拥护自由市场和个人主
   义,而欧陆各国更加看重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和公平的次级分配。然而,
   作者却指出,就二战后的税收和福利支出的制度安排来看,美英比德法
   更加青睐“劫富济贫”的左倾原则。德法的福利国家虽然规模大,但是
   从公共资源的索取与分配来看,却更体现出善待高收入者、苛待低收入
   者的右倾原则。
       (二)社会收入结构:从“金字塔”到“大枣核”
       在二战后的 30 年里,美、英、德、法四国均在深化各自政策结构的
   道路上前行。那么,“右转”为何会在 20 世纪 80 年代这一时间点上发
   生?为解释这一问题,作者引入了时间维度上的变量———二战后四国
   收入结构的变化。随着各国的经济发展,低收入阶层所占比重越来越
   小,中、高收入阶层取代低收入阶层成为社会主体。在美、英两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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