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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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维权活动的理法抗争及其理论解释


   以不同对待,哪家签订协议早就会得到优先照顾,谁不签协议,就往后
   排队甚至不照顾。薛永颂当时“气不打一处来”,指责他们公然违反国
   家征地政策,并鼓动村民们不要“上当”。但是,工作组挨家挨户做工
   作,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大部分村民很快签字,只有紧挨着薛永颂家
   水田的那 7 户村民,在薛永颂的一再动员和坚持下才没有签字。
       此时,在薛村的大墩征地问题上,村民们已分成了两派,薛永颂等
   8 户村民明显变成了少数派。征地工作组不像以前那样在意薛永颂的
   行为了,工程队进入了大墩,开始挖土翻地,只是没敢动薛永颂等人的
   水田。村民们虽然佩服他的勇气,但对于他能坚持多久却表示怀疑,不
   少人好意地劝他收手,别再跟“他们(政府)斗”了,免得惹上麻烦。薛永
   颂又气又急,气的是觉得村民们是“软骨头”,急的是如何才能制止征地
   工作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首先想到了上访,并扬言要把薛村征地中
   的“非法”行径向更“上面”的领导反映。但他最终没有将上访付之行
   动,觉得补偿标准既然是“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过的”,各级官员之
   间必然已有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上访意义不大,最后可能还是会把
   材料退回,将问题落实在基层政府解决。一旦在市里上访不成功,就得
   往区(省)甚至北京跑,这个成本太大,况且中间可能还面临地方政府
   “劫访”的危险。薛永颂觉得还犯不着这样做,但又觉得不能就让他们
   这么“欺负”农民。在一番冥思苦想后,他决定把事情“搞大”,宣布自己
   要联合其他 7 户村民,仿效开发商的做法,在大墩自家水田上也搞“集
   资建房”,以便将来开发城建成后,可以出租房屋获取收入。他的理由
   是“开发商搞得,我搞不得?我在自家的田地上建房,谁也管不着”。
       薛永颂另辟蹊径的做法很快受到了当地拆迁办的警告,说大敦是
   农田区,个人无权在那里集资建房,他的行为是非法的,如果他一意孤
   行,工程队将用推土机推翻他们的房子,其他 7 户村民也对他的做法表
   示了担忧。薛永颂虽然筹集到 5000 多元,但大部分是他自己出的,只
   有 3 户村民注资进来,且资金不到 2000 元。最终,薛永颂只好放弃了
   集资建房的做法。
       随着开发城工程的进度,在薛永颂等 8 户村民的水田周围已形成
   了一个个土坡,一些此前与他一起坚持抗争的村民态度不再那么坚决
   了。如果抛荒,水田很快就会变成荒地,如果继续耕种,进入大墩会变
   得非常困难,收成也会比往年差很多。不管哪一种结果,村民们都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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