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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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维权活动的理法抗争及其理论解释


   底”。当地市、区有关部门陆续派出工作组下村,对村民进行安抚,双方
   最后达成互不追究责任的协议。直到 2009 年 5 月,既没有人再来丈量
   土地,也不见有关部门与厦村村民商讨土地补偿金的问题,征地工作陷
   入停顿。
       (二)薛村征地状况

       薛村是贺市西郊方村的一个片区,与厦村相隔不远,临近市区,交
   通便利,四周被通向贺市的二级公路桂梧高速公路和贺江围绕。薛村
   常住村民 1263 人,近 300 户,村民大部分在家务农,只有少量到外面
   打工,还有一部分在市区的中心市场做点小生意。 2002 年,因修建公
   路,薛村有 7 户村民的约 2 亩田地被征用。由于这些田地离村子较远
   且土质一般,收益也不高,村民认为征用后不会影响生活水平,所以征
   地比较顺利。但几年后,这些村民都后悔了,因为“没想到那个地方的
   土地增值也很快,价格比 2002 年高多了”。 2008 年 1 月,市政府继续
   征用薛村土地,用来建设商品开发城。此次征用的土地位于黄贺二级
   公路和桂梧高速公路的交接处旁,当地人称为“大墩”,面积约 158 亩,
   均为水田,其中约有 150 亩地的征用工作进展顺利,但剩下的 8 亩土地
   共涉及 8 户村民,在村民薛永颂的带领下,村民们认为大墩的征地工作
   有违反国家政策的地方,以“价格过低”为由,一直坚持“不卖地”。
       同年 8 月,大墩的商品开发城进入建设阶段,工程队进驻大墩,开
   始挖土推地。作为一种回应,薛永颂仿效开发商的做法,联合其他 7 户
   村民也要搞“集资建房”,以待将来出租,收益大家分。此时,由于挖土
   推地,进入“大墩”种植农作物变得困难起来,即便能种植,收成估计也
   不比往年,一些原来坚守的村民开始动摇了,想“卖地”了。薛永颂又想
   了法子,他把其他 7 户村民土地都“要过来”,自己一个人耕种,认为
   “土地产值不下降,补偿标准就不会降低”、“只要地不荒着就行,政府
   和开发商就会认为我们重视这土地”。
       有关部门多次找到薛永颂,希望他不要带头“闹事”,影响开发城建
   设。但薛永颂态度强硬,直言“农民不好欺负”,“补偿标准低于国家政
   策”,“要是不经过我们同意,谁敢动一下我们的土地,就去告,告到中央
   也不怕”。直到 2009 年 5 月,双方就土地补偿问题仍没有达成协议。
   薛村的大墩征地工作陷入僵持状态:工程队不敢动薛永颂等 8 户村民
   的水田,导致开发城建设的进度受阻;薛永颂等 8 户村民进大墩去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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