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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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6
水稻、菜变得越来越困难。但是,双方似乎都没有让步的迹象。于是,
在大墩出现了一幅奇特的景象:已被征完的 150 亩的田地被高高的黄
土坡所掩盖,但土坡中央还有薛永颂等 8 户村民的水田依然保持原样,
用薛永颂等的话说就是:“除非进不去,否则我们还是要进去种,哪怕收
成很差”。
四、分析与讨论
从厦村、薛村的征地故事中可见, 5 两个村征地事件有 4 个共性:一
是两个村被征的土地都位于贺市城郊,土地增值空间大、增速快,而且征
地范围大,所以村民们的反抗比较激烈;二是两个村距离不远,村民们经
常在征地补偿价格上互相打探,以此“要挟”有关部门;三是两个村都有
过征地经历,部分被征地农民在事后都表示后悔“卖了土地”,影响了第
二次征地的进度;四是两个村的征地工作都陷入困境:厦村村民阻拦丈
量土地,发生了“打群架”事件,导致征地陷入停顿状态;在薛村,则是薛
永颂带领 7 户村民进行了集体抗争。我们关于两个村村民维权的故事,
也以厦村村民阻拦丈量土地事件和薛永颂带领薛村 7 户村民的抗争轨迹
为主轴展开,探讨村民为何抗争、如何抗争、抗争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以期
获得对农民维权活动“中间地带”的一个场景化认识和初步结论。
(一)被征土地“待价而沽”的村庄逻辑
在分析因土地征用而产生的矛盾从而引发农民集体维权行动的主
要原因时,很多人都提到了以下几点: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失业和社会保
障机制的残缺等( 犆犪犻 , 2003 ; 犎狅 , 2010 : 101-122 ;马良灿, 2008 ;赵德余,
2009 ),但是,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没有指出这些原因之间的逻辑关联。
在厦村和薛村,村民们普遍认为政府给出的征地补偿价格很低, 6
5. 通过电话跟踪访谈,厦村、薛村的征地工作分别于 2010 年 9 月和 2010 年 11 月结束。正如
我们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那样,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承诺优先安置工作机会,加上有更高级别
领导的“关注”和“过问”,是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
6. 据了解,厦村在 2004 年征地时,政府拟定的最初补偿金为每亩 1 万元,经过村民的争取,
最后补偿金额增加到每亩 1.1 万元; 2006 年的征地时,政府拟定的补偿金额为每亩 2 万元,
由于征 地 处 于 僵 持 状 态,补 偿 金 不 详。薛 村 在 2002 年 征 地 时,政 府 拟 定 的 补 偿 金 是 每 亩
8000 元,最后以每亩 1 万元成交; 2008 年第二次征地时,大部门村民与政府签订的补偿金标
准为每亩 1.2 万元。按村民们的说法,类似大墩这样的地方,其他地方的补偿标准已上升为
每亩 2.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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