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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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5
才更偏好这种具有英雄气概色彩的“集体诉讼”形式。
第二个问题是:牛治才本有很多次机会退出抗争,返回他的私人生
活,但他为何却依然卷入集体抗争行动中?一份关于牛治才的官方档
案记录了如下一则信息:
1997 年 1 月 3 日,(牛治才)因串联煽动群众上访,被行
政拘留 15 天。放回后,金山镇为做好牛(治才)的工作,将其
安排在镇办水泥厂工作,每月工资 300 多元,到水泥厂不到 1
个月,就又多次召集外来群众煽动上访,影响厂内工作被除
名。(资料来源:档案《呈请劳动教养审批表》, 1997-08-30 )
牛治才在谈到这一情况时,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他们在镇水泥厂里给我找活,给 500 块钱, 5 光在那里养
着我,还叫我科长, 1997 年那时候, 500 块钱还挺显眼的。他
意思就是,你看,这待你这样子你还告呢。我说不是我愿告
你,就是因为你犯错误,屡教不改,我就给你纠正,我就是干这
活的啊。我不纠正这不麻烦了?这兄弟姐妹咋过啊?(资料
来源: 犖犣犆 , 2009011301 )
水泥厂的工作虽然使其经济状况极大改善,与镇政府的关系也已
经得到极大缓和,但是这种日常事务显然不能满足其抗议的激情,一句
“我就 是 干 这 活 的 啊 ”,表 明 了 他 已 经 把 抗 争 作 为 一 项 “事 业 ”
( 犕犮犃犱犪犿 , 1989 )。
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抗争过程中已经发展出了“拟亲属关系”式的
互助连带机制。在抗争之前,“兄弟姐妹”的概念不曾出现在他的话语
中,正是在与政府的较量中才成为一种对抗政府不法行为的连带性力
量。正是这种连带性力量,显示出其“照顾”兄弟姐妹的责任与胆识和
敢于与邪恶力量作斗争的英雄气概。
(三)小结:互助连带机制的力量与限制
抗争积极分子在抗争行动中的英雄伦理是一种群体性的伦理观
念。在这种抗争观念的影响下,抗争积极分子便倾向于选择一种互助
5. 在司法档案的记载中,镇水泥厂为其所付的工资是 300 元;而在笔者对其访谈中,这个数
字变为了 500 元。我们且不追究哪一个更为真实,重要的是这种差异所反映的信息。对于抗
争者而言,将工资数额提高,更能表现出其不贪金钱、不畏强权的英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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