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社会》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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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经营与治理:乡镇企业的三重分析概念(下)
家庭作坊星罗棋布,且多采用合伙制、合作制或模拟股份合作制等方式
进行小商品加工生产,并以庞大的市场和资本网络进行“摊饼”式的扩
张,且独来独往,在企业内部实行封闭式的治理。实际上,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市场化和公司化为目标的企业转制的情形看,苏南地区因占
有关系错综复杂,经营关系上也有着较深的体制印记,因而“内部人控
制”或“暗箱操作”的情形屡见不鲜,许多体制型企业家以企业转制为平
台再行整合各种流溢出的资源,并迅速进行资本积累,从而演生出更大
规模的企业和资源更为集中的企业家阶级。而温州地区则透明度较
高,或采用“竞标”办法实施转制,或把本来就以“挂户”为名、私营为实
的企业改头换面,重新挂上民营的牌子。 24 这其间,本土企业家组织的
商会和协会以及那些隐蔽起来的地下会社,对于转制中各种资源的盘
整和转换起到了重要作用。
4. 拓展分析:历史传统的追溯
上述对两种模式的比较分析,虽不能穷尽乡镇企业的各种结构类
型,却提出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解释框架和逻辑链条。实际上,考察苏
南、浙南两地在民情治理上的差异,还需进一步从经济史和观念史两个
方面加以深入探究。乡镇企业在占有、经营和治理上所形成的复杂关
系,有其深厚的历史源流。比如,从土地制度来看,直到晚清以降,农村
社会除一般意义上的租佃关系外,依然存在着围绕宗族形成的“族田”
或“义田”制度,以及维系地方社会基本赈济 和保障的“社仓”(或 “义
仓”)设置和抑价制度。 25 这种公共化的组织形态虽因 1949 年之后革除
宗法势力而渐行消失,但其基本的观念和制度遗产依然可能存留在农
业合作和社队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或成为后来乡镇企业及其所属乡镇
村落在社会经济运行中所吸纳的传统资源。事实上,集体成员对于企业
收益的追索(研究三所说的“隐性合约”),以及同时出现的占有和经营关
系中的家族化倾向,都必须从中国社会的传统组织结构中深入挖掘。
再比如,明清以来永佃制中普遍存在“田面权”和“田底权”的划分。
一般来说,“田底权”属于地主,为土地所有权,“田面权”属于农民,即土
24. 张建君( 2005 )从财政约束、监管约束和信息约束等三个维度细致分析了两个地区的转制
过程及其机制上的差异。
25. 参见潘光旦( 2000 )关于苏南土地改革的记录。该文虽带有革命意识形态的印记,却也反
映出了土改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几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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