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社会》2013年第2期
P. 131
社会· 2013 · 2
0.003 ,不到 6% ,且统计不显 著。企业特征 导致的差 异 也不 显著,为
0.006 ,仅占可解释部分差异的 11.3% 。
总之,从珠三角与苏南地区劳工收入差异看,收入对数总差异为
0.082 ,珠三 角 地 区 低 于 苏 南 地 区。 其 中 可 解 释 差 异 即 禀 赋 差 异 为
0.053 ,占总差异的 65% 。禀赋差异中的人力资本差异导致苏南地区
劳工收入对数比珠三角地区高 0.044 ,占全部禀赋差异的 83% 。同样,
苏南、浙江模式下的劳工收入差异,因为人力资本带来的差异非常显
著,工作经验(包含经验平方)、职业资格状况和受教育年限等人力资本
导致苏南模式劳工月收入对数高出浙江模式 0.065 ,比总差异还高(回
报系数导致苏南劳工收入低于浙江劳工),在 0.01 水平上显著。由此
可见,苏南模式下劳工收入之所以高于浙江模式,是因为该模式下劳工
人力资本禀赋方面就显著高于浙江模式。假设 1 得到数据很好支持。
另外,珠三角地区相对于浙江地区劳工月收入对数差异为 0.04 ,
显著低于浙江地区。但不考虑价格差异(系数差异)而仅从禀赋特征
看,珠三角地区劳工禀赋特征带来的收入要高于浙江地区。归类分解
结果也显示,珠三角地区劳工的人力资本禀赋高于浙江地区,由此导致
珠三角地区劳工收入显著高于浙江地区,该部分系数差异为 0.014 ,且
在 0.05 的水平上显著。
假设 2 是检验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禀赋“价格差异”,是发
展模式的内在特点对不同禀赋特征的回报率不同影响而导致的差异。
从表 2 的“总体分解”部分的数据看,珠三角地区的系数效应要比浙江
地区低 0.073 ,且在 0.05 的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具有珠三角、浙江
两地区平均水平的劳工如果去浙江就业,其月均收入会比在珠三角地
区高 7% 。苏南地区要比浙江地区低 0.039 ,在 0.10 的水平上显著。
浙江模式明显优于其它两种模式。再看珠三角模式和苏南模式的比
较,从表 2 的“总体分解”部分数据看,珠三角地区的系数效应要比苏南
地区低 2.4% ,但并不显著。
再看人力资本因素的系数回报(价格差异),表 2 显示,苏南地区劳
工的人力资本的系数回报显著低于珠三角地区和浙江地区。“归类分
解”部分统计结果显示,虽然珠三角地区劳工人力资本禀赋远低于苏南
地区(禀赋差异为 -0.044 ,且在 0.01 的水平上显著),但在人力资本回
报率(价格差异)方面,珠三角地区要显著高于苏南地区(系数差异为
· 1 2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