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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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经营与治理:乡镇企业的三重分析概念(上)
成的企业经营上的制度环境和资源,还是直接干预甚至成为经营性主
体本身,都表明经营至上的原则已经渗入到乡村社会的所有关系中。
由此,经营权相对于占有权所获取的优先地位从三个方面表现出
来:农业生产的承包制首先将土地集体所有权分解为个体(家庭)的土地
使用权;工业生产的承包制,使乡镇企业的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
占有权的约制,确立了经营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地方政府财政的承包
制,则以包干的形式,在政府直接主导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使经营权的实
际作用范围扩展到企业组织外部,以致我们难以界定组织的边界究竟在
哪里。由此三方面,乡镇企业的经营结构呈现出了诸种极特别的性质。
首先,从企业自身的组织范围来说,正因为有了双轨制的“悬置效
应”,即作为存量而被封闭起来的占有权,特别是集体所有权难以对集
体成员形成完全的保护,而包干制的制度环境仅从结果不从过程构成
对企业内部管理的约制,使得厂长(经理)拥有了至高无上的经营权力
和管理权力。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乡镇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运营
都像黑洞一样,无法看清。这种典型的威权型经营体制,没有为企业成
员(即职工)留出多少参与性权利的制度空间,企业中发生的一切活动
基本上都围绕着生产和销售两个经营环节来进行,加之由社队企业而
来的专制体制的路径依赖以及行政指令所产生的专断惯性,“对企业全
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厂长(经理)们因而在企业经营中往往
具有独大的权力。这在当时市场条件匮乏、商品供给短缺的情况下,可
以使承包经营仅通过集中权力就可获得经济活动的效率,形成竞争优
势。与此同时,企业中的权力垄断也可以尽可能保证外部交易的隐蔽
性,降低经营上的政治风险。 24
24. 当然,仅仅看到这种威权形态是不够的,而且,那些认为乡镇企业只具有粗放型经营模式
的看法,事实上并没有注意到由经营至上原则所决定的自发理性化的动力:首先,对工人的纪
律化程度加强,即农民在严格的生产体制中逐步被规训为雇佣工人;其次,企业对于专业知识
的学习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大多数乡镇企业无所不用其极,挖人才、偷技术、冒品牌、优化工
艺,从生产流程、工艺、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入手,率先在企业内部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形态和
经营渠道,完全从经营理性化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各显其能、极尽所能地获取利润。虽
然这种理性化的动力仅来自于经营者,但已经出现了韦伯所说的理性经济活动的典型特征,
即围 绕 效 用 ( 狀狌狋狕犾犲犻狊狋狌狀 犵 犲狀 )来 获 取 处 分 权 的 机 会,有 计 划 地 采 取 所 有 筹 措 手 段
( 犫犲狊犮犺犪犳犳狌狀 犵 狊犿犻狋狋犲犾 )来制造或运输效用,这些活动皆以货币所得之经营管理的形态出现(参
见韦伯, 2005犪 : 1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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