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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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1
机制保障其利益( 犘狅狉狋犲狊 , 1998 )。社会网络的作用既是工具性的也是
规范性的,前者是指网络中包含的互惠原则和信任有助于信息和资源
的获取与共享,后者是指社会网络能够约束和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并在
成员之中制造认同、归属感和团结感( 犘狅狉狋犲狊 , 1998 )。与之相似,族群
聚集不仅是空间上特定族群人口的聚集,还是依据族群身份建立的社
会网络。族群聚集不仅为移民提供社会支持和团结,还为移民雇主和
自雇者从事经济活动提供获取资源(如劳动力、资金、市场等)的非正式
渠道( 犅狅狊狑犲犾犾犪狀犱犆狌狉狋犻狊 , 1984 ; 犓犻犿 , 1981 ; 犘狅狉狋犲狊犪狀犱犅犪犮犺 , 1985 )。此
外,聚集经济还向移民提供除次级劳动力市场之外的就业机会,保护其
免 受 外 部 劳 动 力 市 场 中 的 歧 视 ( 犔犻 犵 犺狋 , 1984 ; 犠犪犾犱犻狀 犵 犲狉 , 1986 ;
犛犲犿 狔 狅狀狅狏 , 1988 )。同乡聚集是根据出生地(籍贯)确立的人际网络,与
族群聚集具有类似的特征。农民工在城乡流动和寻找工作中经常依靠
同乡和亲族网络(亲族网络通常包含于同乡网络中),雇主也常利用农
民工之间的同乡网络招收和管理员工( 犔犲犲 , 1998 ),农民工和雇主双方
对同乡关系的使用均导致了同乡网络的巩固和扩展,其后果之一便是
同一来源地的农民工在工作或居住上的聚集。已有研究发现,雇主和
管理者更倾向雇佣和提拔同乡员工和为同乡提供较好的工作职位,同
乡的员工之间也更可能发生频繁的互惠活动( 犔犲犲 , 1998 )。因此,进入
同乡聚集的农民工比没有进入同乡聚集的农民工能够获得更多来自同
乡网络的资源、帮助和保护,故本研究的第一个假设是:
假设 1 :在有同乡聚集的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比没进入这类企业
的农民工获得的工资收入更高。
前文已述,聚集命题没有指出聚集的族群主要是由什么特征的移
民构成,这意味着是否在有族群聚集的企业中工作代表的可能是不同
两类人。他们收入的差异不一定是族群聚集的后果,而是因为个人特
征的差异。一方面,拥有较多族群网络关系的移民更可能进入族群聚
集,这些移民本身可能也具备某种竞争优势,比如建立和拓展社会网络
的能力。这种能力可能会使他们获取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族群网
络可以通过帮助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农民工就业来弥补其人力资本的不
足。在这种情境下,族群聚集的经济意义仅是可以为劣势的聚集者提
供就业的机会,却并不能确保他们可以获取更高的收入,所以,即使没
有发现聚集对工资收入有正向影响,也不能认为这种聚集没有任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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