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党政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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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析;从治理、民主和法治等角度出发,探讨参与的意义、目标、功能、价值、路径、
形式及其制度设计;从个体权利出发,探讨参与主体的动机、成本与收益、个体的选择、
角色定位、参与者的素质等。实证研究则包括:对我国公民或其中的特定群体参与地方选
举、立法、行政等活动的案例观察和调查报告;利用社会经济地位、个体政治心理与态度
等个体层面的变量及社会结构、社会公平等宏观层面变量,对公众参与的影响因素所作的
解释性分析;从个体、组织和社会三个层面分析公众参与的效果;以及通过公民参与的实
践观察和分析,总结个体或组织参与的方式和经验等。
至于参与的领域,相关研究已从选举、与政府官员接触、沟通等传统政治参与,扩展
到民主治理、公共部门决策等多个领域。其中,立法领域主要有立法听证和立法游说;政
府决策和公共治理的公众参与领域主要有环境保护、公共预算、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公
共事业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主要是参与村民自治、社区自治以及新型居民区中的业主自
治。这些方面也是当前公众参与比较活跃的领域。 至于贫困治理,仍属公众参与研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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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关注的领域。虽有学者倡导 “参与式扶贫”,并对其运行机制与绩效评价 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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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内涵主要是将扶贫对象视为扶贫主体,强调对扶贫对象的赋权,注重扶贫对象能力的
培养。然而,由于贫困户在资源禀赋、知识能力、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先天不足,他们实际
上很难真正参与到扶贫项目的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因此,按此理解的参与式扶贫也就在理
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招致诸多批评。例如,有批评者认为,参与式扶贫在实施过程中只是
一个不可能实现的 “神话”,外来者 (扶贫主体)仍然是所开展扶贫项目的实际主导者,
“而参与方法不过成了一种标榜先进的象征和骗取项目资金的手段” 。然而,如果将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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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治理的参与主体从贫困户转向其他社会公众,则不难发现这种参与不仅在事实上大量存
在,而且对于当代中国贫困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令人遗憾的是,学界对此甚少关注,相
关实证研究尤为匮乏。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贫困治理的研究,还是对公众参与的研究,都缺乏对贫困治理中
的公众参与的关注。特别是,部分社会评论家和学者依托少量个案的观察,用 “干部积极
干、群众站边看”等表述将贫困治理描述为干部积极作为、群众消极冷漠的 “扶贫独角
戏”。作为扶贫这一系统性社会工程的某个局部特写,这也许是成立的,但作为当代中国
贫困治理的整体叙事,则是以偏概全、有失偏颇的。从全面脱贫伟大成就的结果来倒推,
消极冷漠、袖手旁观的公众形象也是很难有说服力的。公众参与作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
中的重要维度,无疑对当代中国贫困治理的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公众究竟如何在
贫困治理中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具有助贫效果的公众行为模式有哪些?其参与水平如
何?受哪些因素影响?有怎样的参与效应?学界对此尚未明确回答。本文在文献回顾基础
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尝试对前述问题予以科学回答。
二、研究假设、变量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预设与假设
1. 公众积极助贫及其行为多样性
如前所述,本文预设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中国公众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并非袖手旁观的
消极形象,而是扮演着重要的积极参与者角色,形式多样的助贫行为是其参与贫困治理的
主要方式。与常规公众参与相比,助贫行为具有一些自身特征。一方面,公众参与助贫行
为可能源自不同动机。常规的公众参与,尤其是传统政治参与,主要是出于自利动机,即
通过参与来表达个人利益诉求,以影响政府决策及其实施。而公众参与助贫行为首先是出
于利他动机的考虑,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当然,社会公众的某些自利行为,如购物消
费、观光旅游,通过收入和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转移,在客观上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助
贫效果。另一方面,公众参与助贫的行为方式具有多样性,各种捐赠救助行为、响应政策
号召参加各种支教支边行为,乃至日常购物消费行为,都有可能产生助贫效果。本文关于
公众积极助贫及其行为多样性的理论预设,将通过后文对助贫行为模式和参与水平的描述
性分析加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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