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党政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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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和制度安排的中介作用下技术得以被执行,反过来被执行的技术在日常运作、官僚政
             治、规范准则、文化信仰和社会网络中具有内在逻辑和偏好,因而对技术执行的效果产生
             差异化的影响和未测定性的结果。与此相得益彰,邱泽奇等从技术的实践性出发,认为其
             具有技术自身的逻辑结构和运行技术所需的组织结构,双重结构都具有一定的结构刚性和
             弹性,在双重结构的张力和调适中技术和组织相互建构 ,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双重
                                                                        〔 14〕
             结构背后的行动者。
                  (二)党政体制理论
                  信息技术应用于政府治理的中国情景体现为党政体制的结构形态和制度形式,其中最
             为关键的行动者是政党政府。中国特色的党政体制的核心要义是党对政治体制的全面领
             导。 在结构关系上,党组织与国家机关平行设置,通过前者对后者的结构性嵌入呈现党
                 〔 15〕
             融于政并与国家权力高度融合的复合型的政治形态。具体体现为,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创
             制性政党,本身具有天然的国家身份,在国家生活中扮演着制度设计者和实践领导者角
             色,通过把自身的价值理念、组织体系、制度权威和工作方法等 “嵌入”国家结构,形
             塑国家形态、职能、目标和行为,从而形成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党政组织互构、职能协
             同、资源整合和行为协调的整体嵌合的组织形态。在功能运行上,党政复合体制按照 “政
             治—行政”二分的功能耦合与职能分工的运行模式发挥作用,党委政府围绕具体的治理任
             务展开充分互动,通过引领、联结、动员、整合等具体机制实现政治任务行政化和行政任
             务法制化的转变,推动治理理念衔接、治理工具相通、治理职能平衡和治理任务实现,从
             而在 “既超越了政党组织的逻辑,也超越了政府组织的逻辑” 中呈现 “统合型治理”
                                                                                                         〔 17〕
                                                                              〔 16〕
             的实践逻辑。总之,党政体制具有权力结构集中性、组织形态紧密性、运行过程统合性等
             多重特性,在党政交融的现实状态中党具有政治上高度的权威性,通过自身势能弥补政府
             科层的局限性,以整体性治理、适应性治理、统筹式动员、强效性激励等措施抵消政府在
             治理形态碎片化、治理过程程式化、治理成本高昂化和治理结果低效性等方面的固有缺
             陷。同时,政府的行政工作作为党的决策的延伸和党的意志的执行在治理活动中不断实现
             党的治理目标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进而言之,党政体制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主要依托
             党政体制得以实现。其优势具体表现为:第一,政治价值的先进性,能够始终保证治理实
             践中坚持公民需求和结果导向,通过系统规划和一以贯之的贯彻落实将党的意志转化为治
             理政策和行为规范,并以施政效果赢得最广大人民的政治认同,实现价值理念在党性、人
             民性和现代性上的统一;第二,领导体系的整体性,能够始终保证治理实践中的协调联动
             和力量整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将党组织嵌入非党组织,党管干部原则
             赋予了干部和党员身份合一的属性,实现了治理主体间的整合和责任型行政队伍的构建,
             并根据具体实践调整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实现治理结构系统性、严整性和内聚性的
             统一;第三,领导制度的适应性,能够始终保证治理实践中纪律性与创造性的辩证关系,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组织与国家机构共同的组织原则,使党内组织体系和国家制度体系具有
             同构性和协调性,通过构建党内外 “权威—自主”互动的连锁模式完成制度创制和职权
             配置,实现治理功能广泛性、一致性、多样性的统一;第四,领导行为的协同性,能够始
             终保证治理实践中目标和手段的相互增强,通过党的领导实现决策、执行到监督的链式协
             同和组织结构间从认知、信息到信任及行为的协调,并通过党的领导工具的创新提高治理
             弹性和制度执行能力,实现治理过程的协调性、同向性、共赢性的统一。换言之,在党政
             体制中通过发挥党的领导在政治、组织、制度、工作等方面的优势对行政体制进行价值塑
             造、结构重组、功能再造和行为激活,进而领导政府改革并实现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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