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党政研究》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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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西方治理理论将政府看作一个平等的主体与多元主体互动协商的结果,却忽视了自
治与政府管理责任之间的边界,否定了 “管理”理论对城市的重要作用。情境差异和预
设冲突导致当前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的理论视角在适用度上无法自圆其说,不仅无法完
成理论检验和对话的研究任务,推动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理论研究的本土化之路也困难重
重。因此,未来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理论研究应在差异化和本土化方面逐步深入,将西方理
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更好地融合起来,提升理论视角与中国实践发展状况
的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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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方法的丰富性不足致使研究结论代表性受限
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相比国内其他社科领域研究,已有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呈现
出 “实证多、质性少”的可喜局面,因而往往被视为国内社科界最有活力的研究领域。
具体而言,质性研究以历史制度分析为主,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区
治理发展过程的分析,总结中国城市居民自治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趋势;实证研究则以案例
分析为主,通过对个案的深入观察和多案例比较,了解城市居民自治的运行机理和基本类
型。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在定量分析方面略显薄弱,多数定量研究
的数据仅仅来源于一个或若干个社区,缺乏全国或省级范围内的面板数据,因而通过定量
分析所得之结论无法摆脱案例研究的局限性。此外,在案例选择上,多数研究以发达地区
(如上海、深圳、北京等)或基层治理创新的城市居民自治实践为例,尽管这些案例往往
代表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的最新探索,却忽视了其他地区 (尤其是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居
民自治的实际情况,无法全面了解中国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的总体样貌,这也是导致这方面
研究在类型学分析上过于简单的重要原因。不过,近些年也有研究者关注农村社区化或城
市化中社区居民自治的实践案例,这方面研究的开展有助于丰富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的
案例和方法论基础。总体而言,要提高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应在方法论
和案例选择上更注重丰富化,借助大样本统计、政策文本分析以及扎根理论等方法以弥补
案例研究所存在的不足。
五、结论与展望
通过上述对城市居民自治实践模式的差异化认识,以及城市居民自治制度自我发展和
完善的动力机制的多维视角以及主线逻辑的系统梳理,可以发现:从类型划分看,基于不
同的划分依据和标准,目前对我国城市基层居民自治实践模式形成了 “两类说”、“三类
说”以及 “四类说”等主要分类;从时间脉络看,近年来城市居民自治研究在制度价值、
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以及参与主体等方面均呈现出一定转变,制度价值从 “自治制度”
转向 “治理制度”、组织结构从 “权威组织”转向 “多元组织”、运行机制从 “行政主
导”转向 “党建引领”、参与主体从 “精英参与”转向 “民主参与”;从理论视角看,不
仅马克思主义、历史制度主义以及理性选择分析等传统理论工具在城市居民自治研究中得
到广泛运用,社会学文化分析以及后现代主义等新兴理论工具也被运用于分析城市居民自
治制度发展完善的动力机制,形成了路径依赖论、利益互动论、社会资本论、制度优势论
以及权力空间论等代表性观点。
不过,已有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在分析框架、理论视角以及研究方法的运用上仍存
在一定缺陷。从分析框架看,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是传统城市居民自治研究的主流分析框
架,诸如行政与自治、管理与治理、精英与民主等分析框架均是对这一范式的细化。但
是,这一分析框架往往将 “国家”与 “社会”视为相互对立的 “二元”,既忽视了国家与
社会之外还存在其他行动者,如政党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作用、物业公司在居委会与居
民关系中的位置等;也忽视了不同行动者在特定情境下的合作、共谋等关系及这些关系的
强弱问题。从理论视角看,城市基层居民自治成为验证许多西方理论的重要土壤,形成了
治理、社会资本、国家与社会等理论群落。但是,这些理论均来源于对西方特定经验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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