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党政研究》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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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发扬基层民主的过程,将居民自治视为推进基层民主的重点内容 。随着开放性、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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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等特征凸显,我国社区自治步入民主治理阶段 。不过研究发现,社区自治存在着主体
                                                                〔 53〕
             广泛性不足、自主性不够和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对于如何破解社区参与困境,基层居民
                                                              〔 54〕
             自治研究呈现出从直接民主到协商民主的转变。协商民主被视为提升社区参与效率的重要
             路径,通过推动公众参与并形成有效的社会协商,多元利益诉求得以有效聚合从而推进居
             民自治,协商民主治理机制塑造出社区治理与社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随
                                                                                     〔 55〕
             着中国民主话语建构从 “协商民主”转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
             体现的基层民主与 “居民自治”的关系将成为今后民主参与视角研究关注的重点方向。


                  四、城市居民自治制度的研究反思
                  在广大研究者的长期努力和深入耕耘下,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取得明显进步和丰硕
             成果,研究者们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变化,学习借鉴国外最新理论动
             态,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的分析框架愈发具体、理论视角愈加丰富、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也得到明显提升。不过,已有城市基层居民自治制度的研究在分析框架、理论视角以及研
             究方法的运用上仍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成为了今后城市基层居民自治制度研究值得进一步
             突破的重点方向。
                  (一)分析框架的二元对立倾向致使研究缺乏整体视角
                  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是传统城市居民自治研究的主流分析框架,社区治理被视为国家
             与社会关系的浓缩,国家与社会关系是社区治理的放大。诸如行政与自治、政府与自治组
             织、管理与治理、权威管制与民主治理等分析框架均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的细化和操
             作化。 问题在于,社区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研究并非为了研究社区本身,而是试图通
                    〔 56〕
             过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将社区视为国家与社会的中介,去验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
             些重要论点和假设。 这种简单化、操作化处理刻意隐藏了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的理论预
                                  〔 57〕
             设,形成了 “国家”与 “社会”在 “基层”不期而遇的理想状态,导致许多研究者对这
             一分析框架的运用不假思索”和 “深信不疑”。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分析框架往往将
                                                                〔 58〕
             “国家”与 “社会”视为相互对立的 “二元”,这种二元区隔的分析思路延续到其他衍生
             分析框架之中,得出行政与自治的冲突、居委会与居民对立等结论。这种相对省事的分析
             思路一方面掩盖了从具体社会行动者入手进行分析的视角,忽视了国家与社会之外还存在
             其他行动者,如政党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作用、物业公司在居委会与居民关系中的位置
             等;另一方面过于强调二元对立关系往往也忽视了不同行动者在特定情境下的合作、共谋
             等关系,也没有注意到某些关系的强弱问题,较弱的相关者往往难以形成真正的对立与竞
             争。因此,未来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在分析框架上对各种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所形
             成的二元冲突与张力要保持谨慎态度,应该抛弃二元对立的研究倾向,深入分析它们之间
             的强弱关系、作用关系以及其他因素存在的可能性。
                  (二)理论视角的本土化不足致使经验与理论难以对话
                  随着西方理论被介绍引进国内,城市基层居民自治越来越成为验证许多西方理论解释
             力的重要土壤,形成了治理、社会资本、国家与社会等理论群落。其中,以 “治理”为
             核心的理论群落包括治理理论、合作治理理论、多元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协作治
             理理论等;以 “社会资本”为核心的理论群落包括社会资本理论、社区冲突理论、社会
             信任理论、政治认同理论等;以 “国家与社会”为核心的理论群落包括国家权力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精英民主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等。显
             然,上述理论均来源于对西方特定经验的总结 (尤其是欧美国家),将这些理论运用于中
             国城市基层居民自治研究必须注意理论情境和场景的变化,尤其是中西方在政治制度体
             制、文化传统思想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此外,许多域外理论均带有明显的预设前提,直
             接套用预设前提不符合中国城市基层居民自治实践的理论分析将出现 “水土不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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