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党政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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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中党组织的设立,在客栈联盟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和堡垒作用,保障了这一
社会组织的性质与宗旨,充分体现了政治力量对社会组织的影响与驱动。二是利益认同。
乡村客栈联盟是客栈经营个体户基于利益需要而自发形成的,组织利益与成员利益相互绑
定,互构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整体。乡村客栈联盟的组织目标在于构建良性的市场竞
争环境,避免客栈成员之间的恶性竞争,维护每一个组织成员的利益,增加经营性收入。
此外,乡村客栈联盟作为组织整体代表,对外与政府进行桥梁沟通,为组织成员发展争取
更多的有利条件,如获得了镇政府的财政补贴、乡村治理典型的项目推广、办公场所的扩
大等。当组织目标和组织发展切实增进组织成员利益,组织成员的利益认同便成为组织凝
聚的合法性赋能源泉。三是专业加持。一方面,相对于客栈经营户个体,乡村客栈联盟具
有整合、协调、维护利益、实现目标等功能,在实践中表现出组织行动的专业性特征,
即:( 1)吸纳资源要素,包括个体资源和政府资源;( 2)处理资源,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 3)实现目标,将个体目标化约成整体目标并实现。另一方面,乡村客栈联盟相对于其
他组织或主体而言,主要功能是推动旅游服务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治理
秩序的良性运行。显然,乡村客栈联盟的组织专业性和功能专业性的加持,一定程度上增
强了组织内部与外界对联盟的专业合法性认同。
2. 权威性效能。如果说合法性赋能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准入资格前提,那么权威
性效能则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有序化表征,其内涵在于将合法性转化为权威性、效能
性。质言之,权威性效能指向组织行动能力,通过组织的正式性、规范性、技术性等特征
显现。其一,在组织正式性层面,最明显的变化是乡村客栈联盟由最初的互助型小团体变
成正式的组织团体。比如,在乡村客栈联盟协会章程中,明确了联盟的主要任务、基本架
构和组织成员的权责关系,并塑造了组织运作的层级空间和程序导向。这就意味着乡村客
栈联盟内部治理必定是经过该组织系统的一系列正式流程,而这个过程是在汇集成员意志
基础上经由成员协商商定的,所以联盟的正式性蕴含组织范围内的权威性和效能性。相较
于最初的互助型团体,乡村客栈联盟的正式性转型将正式组织的理论和功能代入,无疑是
更具治理效率和治理理性。其二,在组织规范性层面,主要指乡村客栈联盟内部治理是遵
循特定规则与制度之下的规范性行为。例如,联盟制定了 《农家客栈管理制度》《农家客
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农家客栈入住登记制度》《农家客栈环境卫生制度》《农家客栈安
全巡视制度》《农家客栈质量承诺制度》等系列制度,从农家客栈经营的各个方面对联盟
成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引导农户规范诚信经营农家客栈,从根本上杜绝损害游客
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的目的在于提供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和统一行为,是对 H 村旅游
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及其发展治理的有益性探索。其三,在组织技术性层面,主要指乡村客
栈联盟为有序推动内部治理而采用策略性的方式方法,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种技术性策略可
以理解为方法的多样适宜性。针对不同的治理事务,选择更合适的治理方法,凸显组织治
理技术,如通过入户宣传、经营培训、树立典型等方式提高客栈经营户的诚信经营观及其
行为;以联盟中党员客栈经营户带头示范和响应帮扶贫困户活动,其他客栈成员紧跟步
伐,而成为助推农村扶贫的新动力,取得显著成效,反过来也为联盟成员发展带来良好的
社会效应;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让游客可以在网上差异化选择入住客栈,特别是网站上
的相关评价和图片可以有效约束和提高客栈经营户的经营理念及行为规范。
(二)实践路径
乡村客栈联盟之所以能够有序稳定地开展内部治理,实现组织目标,是因为所实施的
治理路径蕴含合法性赋能和权威性效能,不同的路径策略从理念、能力、制度和技术等不
同侧面针对性地回应具体维度,从而影响组织治理效果。具体看,乡村客栈联盟主要通过
以下四条路径展开治理。
1. 营造诚信理念。在镇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相关要求下,树立乡村客栈诚信经营理念,
既是乡村客栈联盟回应外部政治要求,也是实现自我治理目标的内部要求。因此,乡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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