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党政研究》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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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独特属性的治理形态。本质上,微治理是一种发生在社区次一层级
小尺度范围内,在不改变既有结构的情况下,为实现对于现状的小幅度改善而开展的合作
性集体行动。
二、微治理的生成与运行逻辑
在治理创新的扩散过程中,模仿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机制。现有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
自主创新会有着密集的政策学习,但 “简单的复制模仿基本上无从发生,因为这与地方政
府所追求的 ‘创新’不符,无法构成地方政绩” 。这就决定,作为一种当前密集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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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微治理不可能仅仅是形式上相互模仿的产物,而是有着其内生性
的共性逻辑。
(一)微治理的生成逻辑
1. 现实需求:基层自治的结构性困境。在治理体系的总体结构当中,基层被设定为
一个主要依靠自治的空间场域。但实际上,我国基层治理长期存在社区自治功能弱化的问
题。早在 “微治理”概念提出之前,基层自治组织的过度行政化和自治性不足问题就受
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基本格局被概括为 “行政抑制自治”或 “行政吸纳社会”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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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趋势下,社区自治总体上表现为一种自上而下的 “建构型自治”和 “行政性自治”,
而缺乏自下而上的 “内生型自治”和 “自在型自治” 。比如在有的乡村,村委会甚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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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着百余项法定行政职能,名义上作为自治单元的建制村成为事实上的 “行政村”。行政
化管理与社会化自治两种不同权力逻辑交织并行,产生了政府过度整合、行政过度干预、
自治空间挤压等困境,亦导致了基层负担过重、居民参与疲软等问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的这种 “悬浮”状态,为 “微治理”的产生创造了需求、预留了空间。
与此同时,服务精准对接机制不足导致的公共服务 “供需异位”问题,进一步削弱
社区居民参与动力。在传统国家 “包办一切”的社区管理模式下,居民需求差异大、人
口异质化程度高、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进一步导致社区公共服务工作中的供需异位和集
体行动困境。尽管国家针对这些弊端采取了一些 “自上而下”的赋权改革,但缺乏 “自
下而上”自主建构的制度变迁也无法从顶层设计上对基层民众差异化、异质性的需求进行
精准对接。其后果是,社区治理陷入 “有形式无内容”,居民参与率低、参与意愿不强,
“社区做好事、居民不领情”等窘境 ,迫切需要推动基层治理进一步在地化、贴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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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部条件:国家权力的主动介入。一方面,微治理产生于社会自组织能力不足、
国家支配社会的大环境之下。另一方面,按照奥斯特罗姆的观点,人们要能够自己组织起
来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又离不开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样的制度涉及操作层、政策层和宪
法层 。这意味着作为基层场域中的 “元治理”要素,国家应适当 “在场”,为自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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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创造条件。
已有研究表明,在微治理的产生过程中,国家扮演着组织者和资源分配者两大核心角
色。首先,国家作为微治理的初始组织者,分担了一部分集体行动成本。国家借助行政力
量,发挥公共政策支持功能,有序引导协作共治,通过社区精英动员和引领居民参与社区
公共事务治理。比如,为了解决院落改造中居民不理解、不参与、不支持的难题,一些社
区由党委牵头成立院落党小组,社区干部协助建立院落自治小组,有时甚至登门入户开展
宣传工作,发掘居民积极分子。有的街道还通过 “微积分”等选择性激励制度来挖掘社
区骨干,扶持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社区骨干动员普通群众 。其次,国家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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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再分配和产权制度的调整为微治理输入外部动力。这种调整符合我国基层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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