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党政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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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勇斗争的坚强意志和崇高品格,这种精神昭示和激励着一代代共产党人在更加残酷的革
命斗争中勇往直前、前赴后继。
五、伟大建党实践孕育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共产党人最根本的政治品格。党的先驱们,在伟大建党实践
中,不仅在对敌斗争中不怕牺牲、英勇奋斗,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
不毁其节,而且面对严酷的斗争环境,在推动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中,十分重视加强党的
政治建设,锤炼了共产党人忠诚于党、不负人民的赤胆忠心。
以铁的纪律建立 “组织之精密,实力之强大”的党组织,为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精神奠定组织根基。精密的组织建设是确保党员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重要组织条
件。1920 年初 “南陈北李,相约建党”之后,李大钊就将 “计划组织中国共产党事”提
上自己的研究和工作日程。他认为,没有一个强固精密的党组织,中国革新的事业是不可
能完成的。俄国革命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列宁领导建立了组织精密的、
实力强大的布尔什维克政党。他哀叹民国以来政党的涣散、自私和无望,既无政党之精
神,亦无团体的组织,指望由他们做出些改革事业为人民谋福利,只和盼望日头由西边出
来一样。 他强调共产党必须 “成立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并注意促进其分子之团体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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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 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党的先驱们在具体的建党工作中,把铁的纪律放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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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如党的二大制定首部党章,对于党员纪律的规定十分严格,规定无故连续四个星期
不为党服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开除出党;言论和行动有违背党的章程和各执行决
议案,无故两次不参加大会,泄露党的机密的党员等都必须开除。党章确立后,党内对于
各项条文的遵守和执行情况也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以 “主义的结合”“必须抱定目的和宗旨” ,强化党员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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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忠诚,归根结底要建立在对党的宗旨、信仰、理论的高度认同和自觉践行上。也就
是说,党员结合成党组织必须是主义的结合。为了防止党的涣散,使党员做到政治上的坚
定和对党忠诚,李大钊反复告诫党的同志,共产党人的结合是 “主义的结合”,党内同志
对革命事业 “必须抱定目的和宗旨”。在实际的建党工作中,特别是在指导和推动天津、
直隶、山西、绥远、热河、察哈尔、奉天、吉林、黑龙江、陕北、甘肃及河南等地党组织
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李大钊首先要求党员必须对党忠诚,必须绝对服从组织领导,一定
要防止同志只听党中个人指挥,不接受党的组织指导的现象。随着党组织的逐步发展,李
大钊和北京党组织对党员的政治要求也越来越明确,要求党员要认清 “我们的团体是全被
压迫的民族的先驱,我们的革命是为全人类的,所以我们的牺牲是值得的”,“要明白我
们的党纲是科学的,很自然的,很合乎人道的,因此我们的党是光明正大的”。 为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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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进行更全面和系统的党性教育,共产党北京支部执行委员会成立党的教育委员会,定
期举行会议,学习党的指示决议。为确保党的成员对党的忠诚是建立在坚持真理的基础之
上而不是一时的盲目冲动,党的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人,不得具有非共产主
义的思想倾向。在入党前,他们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在公开时机
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该保守秘密。正是因为建党前后,党的先驱们高度
重视并率先践行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品格,才会奏出一曲无数共产党人在艰苦的革
命斗争中为着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而奋斗牺牲的悲壮凯歌。
一百年前,我们党在伟大建党实践中孕育催生了伟大建党精神,这一精神作为中国共
产党的精神之源,一直激励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并在不同时期的奋斗实践中得到丰富
和发展;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处在历史的交汇点,也必将高举伟大建党精神的旗帜,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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