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党政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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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22 2
党内法规制度:概念与范畴的再讨论
柴宝勇 陈若凡
〔摘要〕党内法规在中国的治党理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理论角
度来讲,概念层面的 “党内法规”存在语义学上的二元性问题,有 “党内法规制度”概念辨
识不明、党内规范性文件归属问题界定不清等缺陷。着眼于制度视角,运用源于法律制度主义
的后实证主义分析方法,引入本体论层面的制度事实概念,梳理其内外部体现出的权力关系,
可将 “党内法规制度”定义为 “体现党的统一意志、以党的纪律为保障的,用以调整作为制
定主体的特定党组织和作用客体间关系,并由主客体共同付诸实施的,有关权力赋予和义务设
定的规则”。在此基础上,划分五种 “党内法规制度”的新研究范畴,并明确进一步讨论的价
值。
〔关键词〕党内法规制度;后实证主义;概念与范畴;法律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D262. 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8048 - ( 2022)02 -0038 -10
2019 年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 《制定条例》)对党内法
规的概念进行了新的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
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不同于 2012 年版 《制定条例》将党内
法规作为 “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2019 年版在保留 “规章制度”属性要素的同时,突
①
显其外在形式要素的 “专门性”,即规定党内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对名称、条款形式表述、
制度三方面的特殊要求,与前一版 “总称”的表述相比更强调党内法规的严肃性。但对
党内法规进行学理化分析时,《制定条例》所描述的作为专门规章制度的党内法规概念在
研究实践中出现了表意不清、指代不明等问题,产生对该条目解读的 “二律背反”现象,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理论与实践研究”(19BZZ020)
〔作者简介〕柴宝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学规划与评估处处
长兼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
陈若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
心研究助理,北京 102446。
① 引自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共中央 2012年 5月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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