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党政研究》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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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政治联系、获得政府支持与保护 的组织路径。大量实证研究指出政治联系对
                                                         〔 10〕
             企业融资、多元化投资、资源获取 等有显著影响。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够发挥
                                                  〔 11〕
             政策渠道、信息渠道等组织资源优势,助力企业生产性活动和长期导向活动的调整和企业
             绩效水平的提升 ,还能依托党的基层组织培育企业文化、拓宽企业利益表达渠道、提
                              〔 12〕
             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 。同时,该分析模式也对非公企业党建提升企业合法性 等方面
                                   〔 13〕
                                                                                                 〔 14〕
             的功能给予了一定关注。
                  总体而言,现有政党入企议题相关的研究主要从政企关系入手,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
             公企业聚集大量工人群众的客观事实,对执政党与工人群体的互动关系以及执政党嵌入非
             公企业给工人群众的工作环境带来积极变化的研究少有涉及。同时,现有研究侧重于宏观
             或中观层面的分析,对政党入企为政企双方带来的积极影响的微观机制探讨不足。本研究
             以政党、企业与工人为非公企业党建所涉三方群体,将政党入企政策定位为政企互动和党
             群互动的组织化、常态化平台,是新时期国家与社会双向赋能的中国实践,在此基础上分
             析政企互动关系与党群互动关系,并试图从微观层面分析具体的赋能机制。

                 三、社会向国家赋能:大党治理与大国治理兼容耦合

                  权力是可扩张的,它必须被分割或分配,但同时也必须被创造。 吸收新的社会势力
                                                                                     〔 15〕
             进入政治体制,意味着政治体制权力总量的扩增。通过 “政党入企”,中国共产党可以依
             托党的组织网络渗透实现对新兴社会空间的占领和权威创建,借助党组织搭建的政企互动
             和党群互动的桥梁强化新生社会力量对党的认同与支持,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和人
             力资源基础,并强化党对非公企业的领导。同时,通过 “政党入企”,中国共产党还可依
             托党的基层组织的全覆盖实现党的工作的全覆盖,强化党对非公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通过政企互动提升执政党的回应能力,强化新兴社会力量对党的认同与支持以拓展和
             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一个正在进行现代化的政治体制必须具备吸收并同化新生社会力
             量的能力,现有的政治体制若不能有效引导新生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政治,推动新生社会力
             量再组织化使之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就存在新兴社会空间和阵地被其他势力占领进而导
             致走向体制的对立面的政治风险。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方式
             发生了本质性变化,非公企业大量涌现并日益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然
             而,较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中国共产党对非公企业的控制相对孱弱,政党组织和官僚
             组织介入程度低,与非公企业在新时代党的长期执政中的战略地位明显不匹配。一方面,
             目前我国的非公企业分布广泛,规模庞大,工人群众基数大且相对集中。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显示:2017 年,我国非公企业吸纳就业人数高达 6. 7 亿,占年度劳动力总数的 84. 0%。
             如果能吸收这部分力量进入政治体制并赢得其政治认同,毫无疑问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
             党的长期执政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与人员支持。另一方面,非公企业以生产经营和增加盈
             利为根本宗旨,缺乏开展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同时,尽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
             武警部队连 (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正式党员超过 3 人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
             成立联合党支部”,但这一强制性规定并未辅之以实质性的惩戒措施。内在动力的缺失与
             外部压力的不足导致非公企业中党组织覆盖率低,党员因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在市场交
             易原则主导的环境中思想滑坡现象严重,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联系群众优势,以及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因此,在行政权力不能随意干预市场、官僚组织介
             入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充分发挥党作为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的功能属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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