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党政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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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利型上访的最典型特征就是,由于国家与农民认知的差异性,农民认为自己的诉求
             是有理的,但是因为诉求与政策法规不符,通常会被政府识别为以谋利为目的的无理的上
             访。它不同于前文论述的维权型上访和谋利型上访,因为就如前文所阐述的,这两类上访
             都预设了政策法规是国家与农民的共识,违反政策法规的一方是无理的,没有违反政策法
             规的一方是有理的。
                  因此维利型上访与维权型上访、谋利型上访三种上访类型的划分,实质上是从农民上
             访行为逻辑的角度,基于国家与农民的是否存在认知差异,农民与政府对于上访中的利益
             诉求的合理性能否做出一致性的判断而进行的。如下图所示:

















                                 图 1  国家与农民认知差异性视角下对农民上访类型的划分
                  (三)维利型上访的发生条件与特征分析
                  通过前文的论述与分析,维利型上访发生的条件与主要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的几个方
             面:

                  1. 上访发生的根本原因:维利型上访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在我国的发展与转型之中,
             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认知出现了差异,这种差异使国家与农民对于哪些利益的诉求是合理的
             产生了不同的认识。
                  2. 上访发生的社会环境:在国家转型与变革之中,产生了阶层与群体的分化,不同
             群体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与利益诉求,阶层与群体间的利益分配日益复杂。而且在社会转
             型期,政策调整与变动较为频繁,不同群体的利益以及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差距受之影响也
             在持续变动。同时由于条件限制,农民群体向国家传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相对不足,因
             而以上访为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途径。
                  3. 维利型上访参与者的特征:维利型上访者可以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特征。一种是拥
             有着的相对稳定的生活状态和自身利益的普通农民,他们对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变革具有一
             定的不适应,对社会发展与变革中的利益调整可能会存在着不接受和不理解。他们考虑的
             是如何保证自身生活的 “安全”,能够保护好自己既有的生活利益与状态,在生活中扮演
             一个固定的角色。一种是本来能够获得一些目前尚未得到的利益的农民,但是由于政策的
             调整,导致他们本能够获得的利益得不到了。在与其他已经获得相同利益的人比较后,就
             产生了不公平、不合理、被剥夺的感受,因而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
                  4. 引发上访的事件刺激:一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引发维利型上访。一类事件指是上
             访者生命历程中发生的影响其生活状态与既有利益的重大事件,如乡村教师被清退。另一
             类事件则指社会运行中出现了政策调整,或者出现了新政策,导致利益的再分配,影响了
             上访者本能够、本应该拥有的利益。


                 ① 如果农民无理、国家也无理,则意味着政府与农民间的冲突已经演变为了一种官民之间的恶斗,政府与农民之
                    间运用各种手段相互打击报复,也就超出了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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