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党政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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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存在从维权到谋利的逻辑变迁,谋利型上访开始凸显并呈蔓延趋势,出现了通过上访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上访专业户群体。 沿着乡村治权下降与农民谋利的思路,饶静、叶敬忠
                                                〔 12〕
             ( 2011)提出了 “要挟型上访”的观点,指出 “要挟型上访”是农民通过上访来胁迫基层
             政府介入其利益纠纷,乡镇乃至县级政府一改以往强势形象,在与农民的 “谈判”博弈
             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民通过上访实现其不合理的要求和利益主张。 陈柏峰 ( 2011)提出
                                                                                   〔 13〕
             了无理上访,指出无理上访是当事人诉求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上访,其包含谋利型上
             访、带病人员上访、偏执型上访,并指出要通过加强基层治权建设来应对无理型上访。
                                                                                                         〔 14〕
             郑永君 ( 2019)提炼出 “属地责任制”的分析性概念,并对信访属地责任制如何形成谋
             利型上访的机理展开分析。 这些研究实现了对以谋利为目的的农民上访的解释、识别与
                                         〔 15〕
             应对的深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同时期维权视角的农民上访研究中,也有一些研究同样
             关注到时下的农民上访具有了 “利益取向”,有巨大的现实功利性 (王洪伟 2010);农民
             利用对自己有利的话语,实现在博弈中取得有利的纠纷处理结果 (董海军,2010)。可以
             发现,谋利视角的农民上访研究认为,农民上访的目的是为自身谋取不合规的利益,此类
             上访凸显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治权的弱化,因此应对此类上访要依靠实现有效的基层治理。
                  那么,农民上访的行为逻辑是否可以完全的区分为 “维权型”和 “谋利型”两种类
             型?维权型上访与谋利型上访可能会出现混同:如谋利型上访也会以维权 “包装”自己;
             以维权为目的的上访农民的 “正当性言说”也在发生变化 (赵晓峰,2014)。近几年一些
             学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对综合的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解释框架,他们指出:第一,同一上访
             运动中也可能同时存在维权的部分和谋利的部分。如田先红 ( 2017)提出的 “派系政
             治”,他认为具有强利益色彩的农村派系之间的竞争,导致出现派系上访,其目的是 “为
             利益而斗争”,派系上访一方面会揭发另一派系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另一方面是为了打击
             另一派系,为自己派系谋取利益。 第二,不同群体会对上访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断。如
                                                〔 16〕
             杨华 ( 2018)提出了 “阶层竞争”,他指出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民分化程度高,阶层竞争
             激烈。 上层农民通过垄断村庄再分配权力,瓜分村庄公共资源,最终触发下层农民通过
                    〔 17〕
             上访来宣泄情绪和重构村庄利益再分配结构,这种下层农民上访具有正当性,但是会被上
             层农民污名化为 “谋利型上访”。第三,维权上访与谋利上访有着相同的目的。如汤夺先
             ( 2017)认为农民上访的本质是以上访为手段进行政治型求援,无论维权型上访、谋利型
             上访,农民上访的逻辑都遵守着 “求援性”。 这三类解释框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将两种
                                                            〔 18〕
             视角联系了起来,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体现了农民上访动机与途径的多元化,体现了在同
             一上访行为中维权、谋利目的的交织,以及处于不同立场的不同群体对于上访行为逻辑的
             不同判断。还没有较为有效地实现对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维权与谋利两种解释的突破,没
             有提出能更明显的区别于维权型上访和谋利型上访的对于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解释框架。
                  对于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解释,维权视角与谋利视角是否完全分立,两种视角是否存
             在着共同之处?维权视角与谋利视角是否存在着不足?农民上访的目的是否非为维权,即
             为谋利?是否存在维权与谋利并不能恰当解释的农民上访行为,如果存在,这些行为又该
             如何归纳与解释?本文希望对二元分立的维权型上访与谋利型上访进行进一步的比较与分
             析,探寻两种视角是否存在共性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发展与转型中的特
             征,运用文献研究与类属研究的方法,尝试提出新的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解释概念,对农
             民上访行为逻辑的解释框架进行进一步丰富。


                 二、维权型上访与谋利型上访的比较与共性探讨
                  下面对维权型上访与谋利型上访进行比较,探索两种视角是否存在着观点、立场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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