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党政研究2019年第6期
P. 105

及乡村社会中各种矛盾的逐渐凸显,农民上访不断增加。农民上访作为转型期很有代表性
             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学越来越多的关注,从政治社会学和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解释农民上
             访的行为逻辑,涌现出不少优秀成果。2006 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政府希望以此举
             措减轻农民负担,化解农村矛盾,但是农民上访数量不降反升,而且上访农民的特征与上
             访的目的呈现出较明显的多元化。这使学界对于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研究也多元起来,出
             现了众多新的解释框架。通过对已有研究梳理可以发现,既有研究对农民上访行为逻辑的
             解释,形成了两个相对分立的视角,其一是 “维权视角”,其二是 “谋利视角”。
                  维权视角的农民上访研究中,有多项研究具有影响力。开先河的是李连江与欧博文
             ( 1997)提出的 “依法抗争”,他们认为农民上访是一种 “以政策为依据的抗争”,农民运
             用国家法律与中央政策维护其自身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不受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地方侵
             害。 赵树凯 ( 1999)指出乡村两级干部往往同时作为农民的直接冲突对象出现,而冲突
                 〔 1〕
             的缘起正是在于农民的被剥夺感,这种被剥夺感是针对农民的征敛和利益侵蚀所导致
             的。 于建嵘 ( 2004)相对于 “抗争者诉诸 ‘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的
                 〔 2〕
             “依法抗争”,提出了 “以法抗争”的观点。“以法抗争”是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武器,
             “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 ‘立法者’为辅”,是一种旨在宣誓和确立农民这一社会
             群体抽象的 “合法权益”或 “公民权利”的政治性抗争。 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是对 “集
                                                                         〔 3〕
             团”外部 “压迫”的反应 (于建嵘,2006),可以发现于建嵘的解释框架与前述框架对农
             民上访动机的判断未变,关注的是不同的抗争手段。 应星 ( 2007)批判了 “以法抗争”,
                                                                    〔 4〕
             提出了 “草根动员”的观点,以此拓展对 “依法抗争”概念的理解。他描述了草根行动
             者的特征,以及草根行动者所进行的草根动员使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方式上所体现出特
             征,其研究具有开创性,但同样坚持着农民以维权为目的进行上访的基本认识。 吴毅
                                                                                                    〔 5〕
             ( 2007)与应星的观点展开对话,提出农民利益表达,之所以难以健康和体制化成长,从
             场域而非结构的角度看,可能更加直接导因于乡村现实生活中各种既存的 “权力—利益的
             结构之网”。 吴毅对影响农民利益表达的因素进行了深刻探讨,但是其对农民利益表达的
                          〔 6〕
             性质判断与前述研究是一致的。随着维权视角研究的推进,对农民上访动机的基本认识得
             到保持,而对农民抗争手段的关注与解释不断丰富。如王洪伟 ( 2010)认为以往对农民
             上访的研究关注的是 “合法抗争”,是一种 “求助于外”的抗争方式,他基于对 “艾滋村
             民”维权抗争的研究,提出了 “以身抗争”的解释框架,并指出这是一种 “求助于内”
             的抗争手段。 徐昕 ( 2008)研究农民工维权所提出的 “以死抗争”,和 “以身抗争”有
                           〔 7〕
             着相近的逻辑。 董海军 ( 2010)希望对维权行动进行进一步系统的解释,他借用本土资
                             〔 8〕
             源性概念 “势”的含义,提出了 “依势博弈”的解释框架,值得注意的是他拓展了基层
             维权抗争的视角,关注到了从官民或者说强弱维权走向多元化利益博弈的趋势。 可以发
                                                                                                  〔 9〕
             现,维权视角的农民上访研究认为,由于地方政府 “胡作非为”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导致处于弱势的农民通过上访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层政府的违法行政或不作为
             是造成农民上访的主要诱因,这是维权范式的前提性假设 (赵晓峰,2014)。
                                                                                             〔 10〕
                  由于 2006 年农村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以来,农民上访不降反升,“维权视角”不再能
             有效地解释很多案例中上访农民的行为逻辑,为了实现对税费改革后一些不以维权为目的
             的上访行为的有效解释,农民上访研究的 “谋利视角”逐渐成型并发展起来。申端锋
             ( 2009)提出,以往的农民上访研究均是从农民维权的角度开展,但当前农民上访并非单
             纯的维权话语所能解释,农民上访与乡村治权的弱化紧密相关,从而提出了能够与农民上
             访行为逻辑研究 “维权范式”并行的 “治权范式”,富有较为明显的理论与范式的开拓
             性。 田先红 ( 2010)则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 “谋利型上访”的概念,指出农民上访行
                 〔 11〕
                                                                                                      0 ·  ·
                                                                                                     1  5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