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党政研究2019年第3期
P. 32
10 年来,小灾不断,巨灾增多,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严重。如在水旱和气象灾害方面,
2009 年初我国多省市发生极端旱灾、2009 年 11 月北方地区发生罕见暴雪、2012 年 7 月华
北地区发生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在地质和地震灾害方面,2010 年 4 月 14 日青海玉树市发
生 7. 1 级地震、2010 年 8 月 7 日甘肃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2013 年 4 月 20 日四川芦山
县发生 7. 0 级地震、2014 年 8 月 3 日云南鲁甸发生 6. 5 级地震、2017 年 8 月 8 日四川九寨
沟发生 7. 0 级地震。
自汶川地震以来,我国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特别是灾害突发事件加强了应急管理工作,
在应急管理 “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体系完善、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应
急平台建设、应急产业发展以及社会参与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1. 继续推进 “一案三制”建设,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自 “非典”以后,我国就全面启动了以 “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至 2008 年汶川地震发生前,“一案三制”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并在汶川地震应对中初
步显示出其有效性。因此,汶川地震以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是补短
板,强化体系的功能和内部协同性,提升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首先,应急预案建设方面的进展。2011 年,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首次修订 《国家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2 年,修订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使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
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四级响应机制、地震应急措施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2013 年,国务
院办公厅出台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概念和管理原则,规范
了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编制程序以及持续改进机制等,着重于扭转预案符号化和实用
性缺失问题。 2016 年,再次修订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点对预案适用范围、
〔 8〕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总体而言,最近 10 年间,我国应急预案在原有数量建设基础上,更
〔 9〕
加注重对应急预案质量的提高,并使应急预案编制实现从 “类法律”规范转向 “类技术”
规范。
〔 10〕
其次,应急管理法制方面的进展。除预案外,继续推进相关法规、制度、政策的完
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 “十二五”规划的第六篇第二十六章、第九篇第四十一章、
第十三篇第五十五章,以及 “十三五”规划的第十七篇第七十二章,均从不同角度阐释
了建设平安中国的国家理念。200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新增防震减灾
规划和监督管理两章内容。2010 年颁布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整合社会各种救助力量,
更有效保障了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为进一步分散风险,提高灾害金融对防灾减灾的作
用,2013 年 11 月 12 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4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关于加快
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确立了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此后,我国地震保险、洪灾保险、火灾保险、雹灾保险等多种灾害险种陆续推出,深圳、
宁波、云南、四川、广东等 28 个省市相继开展了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并在实践中取得一
定成效。此外,《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 2011 - 201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 2016 年)、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 ( 2017 年)、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
( 2018 年)等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使我国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得到保
证 〔 11〕〔 12〕 。目前,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规划中,再到各类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修订,意味着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视
应急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也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已经走向从无到
2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