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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井项目,我没有参与,你来找我肯定没有用,还是得找村主任,不过
村务监督委员会
3 我给你支个招,在咱们村是书记 A 说话管用,你直接去找他可能更有
主任 E
效。”
“这件事确实是村委会的责任,你放心,一定会给你一个说法,不过因为
我主要在乡里边工作,咱们村的主要事务是副书记 B 来负责,你直接去
4 书记 A
找他吧。”
“我这两天身体不舒服,不办公。”
5 副书记 B
“土地承包所得是村中的大额财务收入,也正是这些财务收入才供养了我
们这些人,况且我们当时也给人承诺了土地灌溉用水供给充足,现在出
6 书记 A
现了这种情况,必须予以解决,并给予相应的粮食减产补偿。”
村民自治的理想状态是各权力主体各司其职、各行其是,然而,正如上述案例所描
述的那样,推诿扯皮、躲避责任的现象在农村治理中却是司空见惯,这些现象的出现集中
反映了村民自治中责任缺失的严重性。对于严重的责任缺失现象,各主体的推诿扯皮是最
直接的原因,但却并非根本原因。本文认为,造成村民自治中严重责任缺失现象的根本原
因是各权力主体未能完全行使各自权力。由上述案例可窥见端倪:第一,前届村委会工作
的遗留问题给现任带来了工作的不便,这是村委会被动不完全权力的表现;第二,从村主
任 C 和副主任 D 的言论可以看出,他们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主动选择将事件的处理
权限推脱给他人,这是典型的主动不完全权力;第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E 并没有履行
村务监督的责任,这一方面是因为其兼任村委会委员,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对其他村委会
成员的监督,维护村干部集体利益和私人利益,其中体现着主动和被动双重的不完全权
力;第四,副书记 B 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来推卸责任,是一种基于自身理性考虑不愿解决
复杂事务的选择,属于主动不完全权力;第五,由案例可得,事件最后得以解决的关键在
于村支书,反映出在该村的日常决策和管理中仍是 “支书为大”,党委有由 “领导”向
“指导”转变的趋势。而这也反映了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大会、村
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整体力量弱小、内部成员的配合不当、能力不足的现实,
长此以往,由这种不完全权力导致的责任缺失将成为一种必然。另外,毋庸置疑,在整个
过程中村民个体权力行使缺乏制度保障和客观环境,村民权力的不完全行使也就成为了必
然。
五、结论与讨论
包括村民自治在内的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地方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国家治理
体系、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就村民自治而言,其核心和关键问题是村民能否
通过自主治理供给和维护自身的公共物品、社会规范以及解决社会冲突等。 然而,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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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民自治的现实并不十分乐观,权力失序、权力错位现象比比皆是,导致了责任缺失
的普遍化出现。针对这一现象,学者们提出了多种理论解释,有人指出这是社会转型期的
必然现象,有人认为这是治理资源不足的直接体现,有人认为这是决策行为、管理过程的
非科学化所致。本文认为责任缺失是村民自治陷入困境的主要表现,而与之相对应的权力
不完全是村民自治良好运行的根本掣肘。基于此,本文从 “情境 -过程”的分析框架出
发,构建了不完全权力的理论模型,认为村民自治中 “情境”部分是自治结构的集权性
质,“过程”部分的主动不完全和被动不完全是导致村民自治主体权力不完全的重要原
因,也是造成村民自治中责任缺失的罪魁祸首。要破解村民自治中责任缺失的困境,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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