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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的学者,所关注和研究的议题。
中国领导人很早就注意到互联网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与价值。早在 2001 年,江泽民
在接受 《科学》杂志主编采访时便提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2007 年,胡锦涛在中央
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 “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2016 年 4 月 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发挥信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
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
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
助科学决策”。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要 “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
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不过,这里需要区分两个同样常用但有所不同的概念:互联网治理 ( Internet Govern
ance);互联网与治理 ( Internet and Governance)。前者指的是对互联网本身特别是作为公
共空间和信息平台的网络空间的治理,是将互联网作为治理的对象。后者所关注的是互联
网对于各领域治理的影响,是将互联网作为治理的工具或影响治理的因素,而不仅仅限于
如何治理互联网。在许多语境下,后者较为接近现在常说的 “互联网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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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互联网治理”与 “利用互联网治理”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因此许多研究将
二者放在一起分析。首先,两者都属于治理领域,需要遵循同样的政治逻辑。例如,陈家
喜分析习近平网络治理思想时提到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网信事业”,其中便涉及 “互联网
服务人民”,“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之中”。 其次,在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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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治理议题中,两者也是无法完全区分。例如,互联网治理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如何处
置互联网舆情事件,而其中互联网也是必不可缺甚或最重要的治理工具。不过,“互联网
与治理”的内涵比 “互联网治理”更丰富,范围也更广。
本文的分析范围界定为狭义的 “互联网与治理”,或者说 “互联网 +治理”。进一步
的,本文将集中关注互联网与治理中一个重要且最为广泛的领域:互联网对地方治理的影
响。这也使得更容易区分这一领域和 “互联网治理”的区别———对整个互联网平台的治
理更多的是国家治理的范围,地方在这一领域并没有相对于传统媒体治理那样的足够权力
和手段。这一议题与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同时起步、同步发展。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发现,
关于互联网与治理的研究起步于 2000 年至 2005 年,恰好是互联网用户从 1000 万增长到 1
亿的时期;而自 2010 年开始,相关研究大幅增加。其中许多研究都指出,互联网对于国
家治理体系以及国家—社会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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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进一步分析,大部分关于互联网与地方治理的文献都是从以下两个视角之一,或结
合不同视角,来分析互联网对地方治理的影响:参与—回应,渗透—控制。下面首先分析
地方政府在互联网时代进行治理创新的动力,再从这两个视角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最后
再总结这些不同视角的研究对于互联网研究与治理研究的贡献,并提出互联网时代地方治
理模式演变的路径。
二、背景与动力
“治理 ( governance)”与传统的政府或管理虽然有相通之处,但也有很大的不同。托
尼·鲍法 ( Tony Bovaird)和爱尔克·劳夫勒 ( Elke Loffler)提出,地方治理有四项内涵:
多元治理;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规则;除市场规则外还重视政府固有的核心权威与协调合
作的网络关系;基于政治运作传统。 娄成武和张建伟将其模式分为传统官僚模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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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以及政策网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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