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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理而言,参与的增加只是第一步,还需要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大部分情况下是
地方政府———做出回应。但是由于观念、制度等层面的缺失,政府回应可能处于缺失或者
错位的境地。
〔 49〕
朱丽峰指出,面对网络民意,政府可以消极以对,将网民当作 “暴民”,将网络民意
视为洪水猛兽、不具有代表性,采取强权压制、堵截过滤或者避重就轻、表面敷衍。 启
〔 50〕
东环保抗争事件中,地方政府不恰当地选择信息公开渠道,不但没有争取到主动,反而降
低了公信力,进而削弱了其在互动中的权威性。
〔 51〕
苑丰的研究则发现,政府对网络事件采取 “公关管控”的行动策略,即 “以消除影
响、维护形象为目标,以实施强调 ‘管控’为主导策略,以灰色 ‘公关’为主导方
法”。 例如,F 县政府投资几十万元购买网络舆情 24 小时监测系统,并抽调人员组成网
〔 52〕
评员队伍,在检测到群体性事件信息后,立即 “封锁信息传播渠道,为解决问题争取宝贵
时间”;另一方面则和中新社、新华社、新闻办等建立合作,以便进行公关。而这一策略
反而会增加社会和维稳压力,积聚矛盾,演化出个体激进行为,并消解政府权威与公信
力。
〔 53〕
不同于这类消极的回应策略,政府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建立网上官民互动机制,包括
打造网上民意社区、开展网络民意调查、发挥政府网站优势;同时对网络民意进行甄别,
以全面把握民意;更要主动应对民意,正确引导民意。 对网络民意的回应可以促进政府
〔 54〕
行为模式的转变,从侧重管制转向侧重服务,从 “为民做主”转向 “让民做主”,从 “暗
箱操作”转向 “阳光行政”。
〔 55〕
张丙宣以中国宁波网 《对话》栏目为例,分析地方政府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创新
的动力、功能和效果,指出这种创新的动力来自四个方面:公民利益表达与利益整合的需
要,网络时代民意的觉醒,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需要;而网络
问政的制度创新又可以进一步调动民众积极性,为民众政治参与提供平台。
〔 56〕
通过网络问政提高地方治理绩效,需要建设官民平等共享的对话模式,将网络问政制
度化,并建立法治化的环境,此外还需要借助传统媒体的力量。面对矛盾,地方政府不仅
应该主动落实回应责任,还应落实制度化民意表达渠道,优化回应载体,健全相关制度,
更要主动促进社会参与,包括关注 “数据鸿沟”下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
〔 57〕
互联网对政府回应性的促进并不仅仅限于对于突发事件的回应,也可能有更长期的效
果。例如,杜治洲从反腐的角度指出,“网络反腐”提高了腐败行为被发现、被调查和被
判处的概率,从而可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有效性。 而刘成奎、徐啸对 2001 年至 2014 年的
〔 58〕
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则发现以互联网普及率为代表的 ICT 技术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回应
性,特别是促使地方政府支出偏好由寻租空间更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更有利于民生的公
共服务,降低地方政府的公共安全支出。
〔 59〕
五、治理模式的转变
(一)协同模式的建立
虽然存在 “参与—回应”和 “渗透—控制”两个不同的发展路径,但是大部分研究
认为,互联网时代地方治理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一种 “协同”的模式。这种协同当然
包括政府内部的跨区域与跨部门整合 ,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同。例如,
〔 60〕
要与私营部门实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应用与合作,与社会组织之间实现制度化共治与合
作; 将加强社会协同与增进社会自组织有机统一,创新社会协同机制,改进社会协商机
〔 61〕
制; 利用网络社会 “无组织的组织化”和开放性特征,加强政府与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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