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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整合社会自组织力量甚至国际力量和国际资源。
〔 63〕
这种协同从政府角度是一种治理的渗透,从社会角度则是一种参与的增加或者提升。
杨东梅指出,虽然互联网技术为城市风险治理带来提升契机,但公众参与积极性弱、代表
性不高、后续乏力、制度不健全等不足仍然构成制约;因此互联网时代更需要鼓励公众参
与城市风险治理,包括培育公众参与的 “互联网 +”思维,畅通相关网络平台与渠道,
构建科学制度体系等。
〔 64〕
这一治理转型的最终目标,应该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与社会自我治理之间的一种良性
活动:政府作为治理主体有更高的回应性、针对性、服务性,也得以更有效地渗透;而社
会,包括公民个体、社会组织等,能够有更大的积极性、参与性和有序性。
(二)治理转型的目标
若梳理两种不同路径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出其中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相通、重合之
处。一般而言,以 “参与—回应”为主的多有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以 “渗透—控
制”为主的则多是社会管理;但在许多领域两种路径也可能并存,而这也往往是地方治理
创新较为成功的领域。
这里涉及到地方治理中最重要的两个机制问题:激励与信息。地方治理与普通民众的
利益最为相关,理论上应掌握最充分的信息,也有足够的激励去服务民众。但在现实中,
地方政府的激励更多的是 “对上”而非 “对下”,而且面对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同样存
在信息不足的问题———即便是在信息相对充足之处,也可能因为激励机制而出现别的问
题。
而互联网工具则有助于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通过扩大和引导参与为地方政府
提供更强的激励,这种激励可能直接来自参与,也可能来自参与对更高层级政府的激励。
另一方面,互联网也为治理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信息,使治理更有针对性———其中也包括更
及时有效的回应。而这两方面也是不可分割的:各方的有效参与本身便是一种信息,而信
息则有利于不同主体之间更好地互动。
因此,互联网对地方治理转型的促进应是一个综合的过程:以更有效的参与促进地方
政府的回应性,以更有效的渗透促进治理的有效性,其最终目的是在不同主体特别是地方
政府与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促进多元主体的治理,这也就是 “协
同”治理的模式,也符合 “互联网 +”“万物互联”的题中之意。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与综述,可以看到互联网与地方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经济社
会转型背景下治理转型的需求,与互联网带来的技术冲击几乎同步发生,这使得互联网看
来为治理带来重大挑战,但其实却更多的是一个巨大机遇,为解决治理转型的难题提供技
术利刃。正因为此,“自下而上”与 “自上而下”两个不同的路径其实是殊途同归,最终
目的是建立一种多元系统的新治理模式。
当然,经济、社会的变化总会给地方治理带来新的挑战,而互联网工具也在持续地发
展,未来也会有更多的技术创新与突破。对于地方治理而言,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最佳模
式,而最重要的是如何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多元主体之间良性、有效的互
动,这也是治理转型中最核心的问题。
〔参考文献〕
〔 1〕〔英〕安德鲁·查德威克. 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 〔 M〕 . 北京:华夏出版社,
2010. 2.
〔 2〕李春根,李志强. 以 “互联网 +政务服务”引领政府治理现代化 〔 J〕 . 中国行政管理, 201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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