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社会》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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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文明的共同基础:莫斯的单数文明论

                欠缺的属性,其内涵由社会的反面投射所规定。 锚定于社会的预设使整
                合与关系的二元分类反复生成,对文明的争论只能在这两极之间往返,
                极化为亨廷顿理论和以“流动”“杂糅”“解域”为旗帜的后社会论述,而
                无从抵达正面构想。
                    我们若能学习莫斯将单数文明在经验以及学理层面前置, 即作为
                社会与文化得以铺展、相互鉴别与交流的古式基础与元形式,文明分析
                关系转向的解构工作或许可以在“借用”与“拒绝”之上获得它未曾找到
                的建设性对应。 莫斯亦因此得以自“复数文明论先驱”这一局促位置里
                脱身,毕竟他早已指出,所谓“原始世界”与整个古代世界保持着多得多
                的接触( Mauss,1974d:522),现存“原始社会”不过是庞大的“新石器及
                铜石并用时代文明”的遗迹( Mauss,1979:220),“原始社会”研究者始终
               “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文明”( Mauss,1974e:157),即便是“左与右”“上
                与下”这类最基本的空间范畴,也呈现出跨越太平洋、连接亚洲与美洲
                的一致性( Mauss,1974f:144-145)。 欧洲思想也不过是“来自极远之处
                的波动与回响”(Mauss,1974e:155), 那些常被视为起点的孤立的原始
                社会,实则早已是世界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在中国学界,学者们对莫斯思想的取用呈现出相似但有别的形态。
                莫斯文明理论的中国之旅始于其学生卫惠林在 1935 年的译述。 卫惠林
                以世界主义的立场,将莫斯标题中的“诸文明”改译为“文化”,并显著
                压缩了原文中关于“拒绝”的论述,以阐发跨越国界、自由联合的人类文
                化理想( Mauss,1935)。 其同门凌纯声(1979:43;2012:1-22)则反其道而
                行,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等研究中,将莫斯强调“借用”的文明理
                论征用为“夷夏东西说”的工具,服务于其边疆文化国族化的立场(王铭
                铭,2011:498)。 真正在概念层面对莫斯文明理论提出修正的是其另一
                位学生杨成志。 莫斯(Mauss,1930:88-90)所设定的文明的“形式”,即文
                明独特个性所赖以维系的那种具有内核 般 坚 固 性的构 成 , 被 杨 成 志
                (2003:278-279)改写为“内边缘”:如 粤 北 瑶 族 文化 型 总 合 体 的“内边
                缘”是一段与其外围(汉化)在“并行平列”或“不约而同的辐合”之间调
                整的模糊地带。 这一改写从中国文明长时段的多元统一经验中萌生,
                是莫斯的欧洲国族语境所难以提供的。 它也呼应了中国现代社会思想
                自其发 轫 处 的“会通 ”传 统 ,当 代 中 国 学 人 对 莫 斯 的 援 引 延 伸 了 这 条
               “会通”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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