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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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6

           乎更为复杂。 首先,在已有研究中,父母的房产被视为一种较大的经
           济资源优势, 拥有住房的父母通常有机会积累更多的积蓄或财富,享
           有更高的消费自由度,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后代,提高子代获
           得较好区位住房的可能性,已有研究证实了拥有房产的父母在帮助子
           代 获 得 住 房 方 面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 Helderman and Mulder,2007;魻st,
           2012;Mulder and Smith,2013)。 从这一视角看,父母的房产可能会在一
           定程度上促进子代获得区域优势度高的住房,当父母房产具有区位优
           势时,这种促进作用更显著。 此外,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住房与子女
           入学、城市落户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凸显了住房的权利属
           性(张传勇等,2020;穆学英等,2022)。 拥有房产的父辈在为子代提供居
           住支持的同时,附属在房产上的权利也可以与子代共享。 父辈的房产被
           视为年轻一代可以共享和继承的家庭资源(胡元瑞等,2021),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了子代做决策时的选择空间,影响着对关键要素的取舍。 在家
           庭 购 房 决 策 过 程 中 , 多 数 家 庭 需 要 在 区 位 和 面 积 之 间 做 出 权 衡
           ( Hochstenbach and Boterman,2017),父母的房产特征在其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 如果父母的房产能满足家庭对教育、 医疗等关键资源的基本需
           求,那么子代在住房决策时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就更容易放弃区
           位而选择居住面积。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一对相对立的研究假设:
           !   假设 2.1:父母的房产会促进子代获得更好区位的住房。
           !   假设 2.2:父母有房的子女更容易放弃区位优势而选择具有面积优
           势的住房。
               在计划经济时期, 基于政治资本的住房再分配制度一定程度上强
           化了体制内有房父辈的优势地位(马秀莲、韩君实,2022),这种优势在
           住房市场化形成时期依然突出(方长春,2014)。 借助住房体制的转轨和
           市场化改革的红利,父辈的住房资源往往具有“入手价格低、区位地段
           好、增值潜力大”的特点(胡元瑞等,2021)。在体制内工作的居民更有可
           能在福利住房私有化过程中获得优质房源(Logan,et al.,2010)。 有研究
           发现,体制内单位分配给员工的住房通常位于靠近优质公立学校、公园
           和其他公共设施的高区位优势社区(Logan and Bian,1993),因此,在家
           庭其他资源相似的情况下, 那些在体制内工作且有房的居民的子代在
           住房区位和居住面积之间权衡时, 可能会更倾向于放弃区位选择更大
           面积的住房。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一对相对立的研究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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