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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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1

           弑的,那么他的儿子即位为新君就不应书即位,但是鲁僖公并不是闵公
           之子,为何也不书即位呢? 《公羊传》的解释是说,僖公既为鲁公臣,臣
           与子是一样的,所以即位后则当如子道事君,因此这里也不书即位。
               可见,政治权力继承的伦理原则是“臣子一例”。 唐人贾公彦解释:
          “兄死弟及,俱为君,则以兄弟为昭穆,以其弟已为臣,臣子一例,则如
           父子,故别昭穆”(郑玄、贾公彦,2010:567)。 清人徐乾学在《读礼通考》
           中亦说:“王侯之家,臣子一例。 当其生也,既可以诸父昆弟为臣;则其
           死也,岂不可以诸父昆弟为子?故弟而继兄之统,弟即子也;即兄而继弟
           之统者,兄亦子也”。 可见,这一伦理原则的核心正是伦理比附,即“君
           臣”比附“父子”。
               君臣与父子之间的伦理类比,是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观念。 在本
           文所强调的尊尊之统的逻辑下,君臣与父子之伦的内在相似性十分明
           显。 首先,正如传统伦理所强调的“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礼记·
           丧服四制》),君之于臣同父之于子,所享有的“尊”的地位是类似的,臣
           子对于君父的敬的状态也是相似的。 其次,更加实质地说,君统生成的
           过程恰恰是由父以子为臣开始的, 经 过三 代 之 后 才 能“尽 臣 诸 父 昆
           弟”,也就是说,君臣关系作为政治尊尊之统确立的核心是依赖于父相
           对于子的尊的地位的。 最后,正是因为君臣之继统与父子之继统的相
           似性,所以君臣比附父子而有一体之义。 在传统伦理语境下,一体之亲
           包 括“父(母)子 、夫 妻 、兄 弟(姊 妹)”,而 尤 以 亲 子 之 一 体 为 本(周 飞
           舟,2021a), 而君臣之政治共同体情义可以比附父子之家共同体的情
           义。 《通典》认为:
                   《书》曰:“臣为朕股肱耳目,宣力四方。 ”言君臣相与共政
                事,有一体之义,亲而贵,故君臣之名生焉。 (杜佑,《通典》卷九
                十,礼五十,凶十二)
               宋人李如圭(《仪礼集释》卷十八)也以君臣父子一体的关系比附众
           臣、 贵臣与君的关系:“众臣杖不以即位, 下于贵臣, 犹庶子不以杖即
           位,下于嫡子然也”。
               因此,从尊尊之统的权力继替角度可以看出,政治权力的继替虽不
           如族内权力如此坚持伦序不紊原则, 但却从伦理比附的角度体现了政
           治权力的伦理化原则。 因此,从尊尊之统视野下可以看出“家—政治共
           同体”中权力的伦序不紊和伦理比附两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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