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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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与边疆和平:卓尼传统政治组织及其转型机制研究
北地区的土司制度。 从 2012 年开始,笔者一直在卓尼地区从事田野调
查,从谷苞先生的论述当中获益良多,本文既是学习谷苞先生学术思想
的体会, 也是利用自己的田野材料对谷苞先生的卓尼土司研究所进行
的必要补充。
对卓尼土司的册封始于明代永乐十六年( 1418 年)。 终有明一代,
中央政府对边疆的治理以长城及卫所屯军为界限,界限以内,中央政府
极力维持皇权之下的和平并执行统一的法律;界限以外,则多封众建,
以夷治夷,风教法度俱非皇帝所挂心。 边疆政教两端皆雄主迭起,倾轧
杀伐不断,但只要不觊觎中原,不威胁皇帝的统治,能维持些许年月的
受封大族即可赴京朝贡。 有论者认为明朝土司制度大多延续自元朝(凌
纯声,1943:1),表面看来或许如此,但实际上,元朝对塑造边疆合法和
平之雄心和力度可能都远在明朝之上。 卓尼土司辖地位于甘肃省西南
部,南接四川,与洮州卫以边墙相隔。纵观整个明代,卓尼土司或许在边
疆动乱时起过一定的防卫作用,但其实从来没有为中央王朝出过兵,真
正出兵的始终是洮州卫, 卓尼土司第一次为中央征战是在清康熙年间
平三藩之乱时。 中央王朝这种边政思想的变化清晰地反映在卓尼土司政
体结构及土司本人权力类型的转变当中。 本文即沿着这一脉络,基于谷
苞先生的研究重新分析卓尼王权及其政体的构成与转型机制。
从吐蕃王权的系列研究中可以看到,吐蕃王权和罗马王权一样,有
一 个 内 在的 由 巫 术 型 王 权 向 司 法 型 王 权 转 变 的 辩 证 机 制 (张 亚 辉 ,
2020b;赵珽健,2020),但在元明清三代,藏边诸土司都深受中央王朝封
建制度的影响,其王权转变机制与中央政府的政治转型紧密相关。 换句
话说,康熙皇帝在边疆地区建立了属于皇帝的和平,并直接促成了卓尼
土司从一种巫术型的王权转变成司法型的王权, 历史影响与结构性因
素在此过程中深切地耦合在一起, 这对理解中国的多元一体格局有着
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对人类学如何研究文明社会的王权有着根本性的
启发作用。 与此同时,要理解这一王权转型机制还需要注意,卓尼土司
政体其实是由土司系统和部落系统共同构成的。 与西藏后弘期基于庄
园制的政治体制和波利尼西亚及欧洲的古典城邦、中世纪王权不同,卓
尼土司一方面形构了一个直属于自己的城居王权系统, 另一方面又通
过军事和宗教制度将这一王权延伸到其治下类型多样的部落社会中。
但是,卓尼的藏族部落并不依赖王权而存在,部落武士集团在土司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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